融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7-17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取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慎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本着
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有利于补充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加快
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效率,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邱新、姜琳、陈亚伟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