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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融钰集团:五矿证券关于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9-28  

                                             五矿证券关于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核查意见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融钰集团”)拟以支付
  现金方式收购广州德伦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德伦医疗”)
  控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广州德伦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
  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上市公司
  采取的相关措施核查如下:

       一、 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其相关填补措施

       1、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市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
  告(众会字(2021)第 04265 号)以及《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5 月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众会字(2021)第 07435 号),本次交易完成前
  后上市公司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影响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2021 年 1-5 月                      2020 年度
         项目
                           交易完成前      交易完成后       交易完成前      交易完成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2.57           -773.45      -29,712.43        -30,696.00
      基本每股收益              -0.0029           -0.0092        -0.3537           -0.3654
      稀释每股收益              -0.0029           -0.0092        -0.3537           -0.3654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2020 年、2021 年 1-5 月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3537
  元/股、-0.0029 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 1-5 月基
本每股收益相比于交易前有所下降。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广州德伦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2021 年 1-8 月
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众会字(2021)第 07847 号),标的公司 2021 年 1-8 月实现
营业收入 27,006.44 万元,净利润 1,216.67 万元,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同时,如标的公司如期完成业绩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将会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将不会对上市公司即期回报产
生不利影响。

    2、上市公司对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为应对本次重组后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形,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
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上市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

    (1)加强经营管理,提升上市公司经营效率

    目前,上市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
证了上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上市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
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控制上市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支
出,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上市公
司经营效率。

    (2)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公司治理的要求,不
断优化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执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上市公
司运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努力形成一套设置合理、运行有效、
权责分明、运作良好的公司治理与经营框架。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原则、形式、比例和决策机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并制定了明确的股东回报规划。上市公司将以《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为指引,在充分听取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和发
展规划,持续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并予以严格执行,努力提升股东投资回报。

    3、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表决权受托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实
际控制人关于填补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作出以下承诺:

    “1、本企业/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表决权受托方及其一致
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期间,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
损害公司利益。

    3、依法行使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东权利,不滥用或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承诺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
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本企业/本人如若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同意按
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
对本企业/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作出以
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同意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如若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
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进
行了披露,本次重组预计会摊薄即期回报并进行了合理分析;上市公司拟采取的
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可行,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表决权受托方及
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符
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五矿证券关于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签名:

                            刘磊                     董晋




项目协办人签名:

                           郑玉珠                   郭常浩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