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责任。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融钰集团”)拟以支付 现金方式收购广州德伦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控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内容与 格式准则 26 号》”)、《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 答》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重组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及自查工作,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深圳分公司”)申请了查询。本次自查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自查期间 上市公司未就本次交易安排股票停牌,融钰集团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首次披 露《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号)。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 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答》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要求,本次自查期间为上述首次披露重组事项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 露之前一日止(以下简称“本次自查期间”)。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自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表决权受托方及 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本 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等。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自查范围内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于自查范 围人员出具的查询结果,在 2020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期间,上述 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自然人及机构存在以下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交易记录 序 职务/ 姓名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号 身份 日期 变更摘要 (股) (股) 1 陈亚伟 独立董事 2021 年 2 月 8 日 买入 3,000 3,000 董事牛占斌 2021 年 3 月 18 日 买入 400 400 2 牛占慧 亲属 2021 年 5 月 24 日 卖出 400 0 标的公司高 2021 年 8 月 5 日 买入 20,800 20,800 3 王穗勇 级管理人员 2021 年 9 月 1 日 卖出 10,000 10,800 廖艳芬亲属 2021 年 9 月 2 日 买入 10,500 21,300 标的公司董 2021 年 8 月 13 日 买入 20,000 20,000 4 李康宁 事 2021 年 8 月 16 日 卖出 20,000 0 2021 年 5 月 24 日 买入 1,300 1,300 2021 年 5 月 25 日 买入 1,100 2,400 2021 年 5 月 27 日 买入 3,400 5,800 2021 年 6 月 1 日 卖出 5,800 0 2021 年 6 月 2 日 买入 3,200 3,200 2021 年 6 月 3 日 买入 100 3,300 交易对方主 2021 年 6 月 7 日 卖出 3,300 0 5 陈伦玉 要管理人员 2021 年 6 月 8 日 买入 500 500 2021 年 6 月 9 日 买入 900 1,400 2021 年 6 月 10 日 买入 1,400 2,800 2021 年 6 月 10 日 卖出 1,400 1,400 2021 年 6 月 11 日 买入 300 1,700 2021 年 6 月 11 日 卖出 1,400 300 2021 年 6 月 22 日 买入 2,800 3,100 2021 年 6 月 28 日 买入 1,400 4,500 2021 年 6 月 30 日 买入 100 4,600 2021 年 7 月 22 日 买入 200 4,800 2021 年 7 月 29 日 卖出 4,500 300 2021 年 8 月 3 日 买入 200 500 2021 年 8 月 5 日 买入 300 800 2021 年 8 月 9 日 买入 4,000 4,800 2021 年 8 月 12 日 买入 100 4,900 2021 年 8 月 27 日 卖出 4,000 900 2021 年 8 月 30 日 买入 9,100 10,000 2021 年 9 月 1 日 买入 16,300 26,300 2021 年 9 月 6 日 买入 400 26,700 2021 年 9 月 8 日 卖出 6,700 20,000 2021 年 9 月 10 日 买入 1,300 21,300 2021 年 9 月 15 日 卖出 21,300 0 本次交易对 方共青城德 伦医疗投资 6 黄招强 管理合伙企 2021 年 9 月 17 日 买入 5,500.00 5,500.00 业(有限合 伙)有限合伙 人 标的公司董 7 周彩梅 事长助理吴 2021 年 6 月 15 日 买入 400.00 400.00 娟亲属 中介机构项 8 张军 目组成员张 2021 年 9 月 24 日 买入 200.00 200.00 家轩亲属 (四)有买卖行为主体出具的说明 1、陈亚伟买卖情况说明 陈亚伟出具声明:“自查期间,本人于 2021 年 2 月 8 日购买融钰集团股票 3,000 股,此时,融钰集团尚未开展本次重组相关事宜,本人买卖公司股票时并 不知晓本次重组相关事宜。 就上述股票买入行为,本人作出如下声明: (1)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时未获知关于融钰集团本次购买资 产的任何内幕消息;(2)本人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探听以及利用任何内幕 信息进行融钰集团股票买卖和为自身谋取利益,也未获知任何关于融钰集团本次 购买资产的任何消息以及其他任何内幕信息。本人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是基于公开 市场信息个人判断的正常操作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之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 情形;(3)本人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利用任何便利 获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 2、牛占慧买卖情况说明 (1)就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牛占慧作出如下声明: “(1)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时未获知关于融钰集团本次购买 资产的任何内幕消息;(2)本人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探听以及利用任何内 幕信息进行融钰集团股票买卖和为自身谋取利益,也未获知任何关于融钰集团本 次购买资产的任何消息以及其他任何内幕信息。本人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是基于公 开市场信息个人判断的正常操作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之内幕消息进行交易 的情形;(3)本人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利用任何便 利获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 自查期间,本人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购买融钰集团股票 400 股,此时,融钰 集团尚未开展本次重组相关事宜,本人买卖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晓本次重组相关事 宜;本人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卖出融钰集团股票,是基于公开市场信息个人判断 而做出的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就上述牛占慧股票交易行为,牛占斌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在本次交易自查期间内,本人从未直接或间接建议他人买入或卖出融钰集 团股票,未向任何人泄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 本人亲属牛占慧在自查期间买卖融钰集团股票的行为发生时,融钰集团尚未 开展本次重组相关事宜,上述买卖融钰集团股票的行为系依赖于融钰集团本次交 易已经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是基于其个人对于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判断而做出 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亲属在自查期间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时,本人未获知关于融钰集团 本次购买资产的任何内幕消息;(2)本人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探听以及利 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融钰集团股票买卖和为自身谋取利益,也未获知任何关于融 钰集团本次购买资产的任何消息以及其他任何内幕信息。本人亲属买卖融钰集团 股票是基于公开市场信息个人判断的正常操作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之内幕 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3)本人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不利用任何便利获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 牛占慧买卖股票区间为 2021 年 3 月 18 日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买入时融钰 集团尚未开展本次重组相关事宜,其并不知晓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牛占慧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卖出融钰集团股票时,上市公司已完成首次信息披露,其是基于公 开市场信息个人判断而做出的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 情形。 3、王穗勇买卖情况说明 (1)就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王穗勇作出如下声明: “(1)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时未获知关于融钰集团本次购买 资产的任何内幕消息;(2)本人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探听以及利用任何内 幕信息进行融钰集团股票买卖和为自身谋取利益,也未获知任何关于融钰集团本 次购买资产的任何消息以及其他任何内幕信息。本人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是基于公 开市场信息个人判断的正常操作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之内幕消息进行交易 的情形;(3)本人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利用任何便 利获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 (2)就上述王穗勇股票交易行为,廖艳芬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在本次交易自查期间内,本人从未直接或间接建议他人买入或卖出融钰集 团股票,未向任何人泄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 本人亲属王穗勇在自查期间买卖融钰集团股票的行为系依赖于融钰集团本 次交易已经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是基于其个人对于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判断而 做出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不构成内幕交易行 为。 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亲属在自查期间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时未获知关于融钰集团本次购 买资产的任何内幕消息;(2)本人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探听以及利用任何 内幕信息进行融钰集团股票买卖和为自身谋取利益,也未获知任何关于融钰集团 本次购买资产的任何消息以及其他任何内幕信息。本人亲属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是 基于公开市场信息个人判断的正常操作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之内幕消息进 行交易的情形;(3)本人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利用 任何便利获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 王穗勇买卖公司股票区间为 2021 年 8 月 5 日至 2021 年 9 月 2 日,此时,上 市公司已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公告,上述买卖融钰集团股票的行为 系依赖于融钰集团本次交易已经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是基于其个人对于股票二 级市场行情的判断而做出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 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4、李康宁买卖情况说明 李康宁出具声明:“(1)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时未获知关于 融钰集团本次购买资产的任何内幕消息;(2)本人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探 听以及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融钰集团股票买卖和为自身谋取利益,也未获知任 何关于融钰集团本次购买资产的任何消息以及其他任何内幕信息。本人买卖融钰 集团股票是基于公开市场信息个人判断的正常操作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之 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3)本人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 定,不利用任何便利获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 李康宁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区间为 2021 年 8 月 13 日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此 时,上市公司已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公告,上述买卖融钰集团股票 的行为系依赖于融钰集团本次交易已经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是基于其个人对于 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判断而做出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情况,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5、陈伦玉买卖情况说明 陈伦玉出具声明:“(1)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时未获知关于 融钰集团本次购买资产的任何内幕消息;(2)本人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探 听以及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融钰集团股票买卖和为自身谋取利益,也未获知任 何关于融钰集团本次购买资产的任何消息以及其他任何内幕信息。本人买卖融钰 集团股票是基于公开市场信息个人判断的正常操作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之 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3)本人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 定,不利用任何便利获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 陈伦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区间为 2021 年 5 月 24 日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上 述买卖融钰集团股票的行为系依赖于融钰集团本次交易已经公开披露的相关信 息,是基于其个人对于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判断而做出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6、黄招强买卖情况说明 黄招强出具声明:“(1)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时未获知关于 融钰集团本次购买资产的任何内幕消息;(2)本人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探 听以及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融钰集团股票买卖和为自身谋取利益。本人买卖融 钰集团股票是基于公开市场信息个人判断的正常操作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 之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3)本人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 规定,不利用任何便利获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 黄招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7 日,上述买卖融钰集团股 票的行为系依赖于融钰集团本次交易已经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是基于其个人对 于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判断而做出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 易的情况,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7、周彩梅买卖情况说明 (1)就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周彩梅作出如下声明: “(1)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时未获知关于融钰集团本次购买 资产的任何内幕消息;(2)本人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探听以及利用任何内 幕信息进行融钰集团股票买卖和为自身谋取利益,也未获知任何关于融钰集团本 次购买资产的任何消息以及其他任何内幕信息。本人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是基于公 开市场信息个人判断的正常操作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之内幕消息进行交易 的情形;(3)本人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利用任何便 利获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 (2)就上述周彩梅股票交易行为,吴娟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上述买卖融钰集团股票账户主要系本人母亲拥有、控制,本人母亲在自查 期间买卖融钰集团股票的行为系依赖于融钰集团本次交易已经公开披露的相关 信息,是基于其个人对于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判断而做出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在本次交易自查期间内,本人从未直接或间接建议他人买入或卖出融钰集团 股票,未向任何人泄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 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亲属在自查期间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时未获知关于融钰集团本次购 买资产的任何内幕消息;(2)本人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探听以及利用任何 内幕信息进行融钰集团股票买卖和为自身谋取利益。本人并未向亲属透露本次交 易的相关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本人亲属作出买卖融钰集团股票的指 令;本人亲属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是基于公开市场信息个人判断的正常操作行为, 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之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3)本人今后将继续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利用任何便利获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 为。” 周彩梅买卖公司股票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5 日,上述买卖融钰集团股票的行 为系依赖于融钰集团本次交易已经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是基于其个人对于股票 二级市场行情的判断而做出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 况,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8、张军买卖情况说明 (1)就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张军作出如下声明: “(1)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时未获知关于融钰集团本次购买 资产的任何内幕消息;(2)本人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探听以及利用任何内 幕信息进行融钰集团股票买卖和为自身谋取利益,也未获知任何关于融钰集团本 次购买资产的任何消息以及其他任何内幕信息。本人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是基于公 开市场信息个人判断的正常操作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之内幕消息进行交易 的情形;(3)本人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利用任何便 利获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 (2)就上述张军股票交易行为,张家轩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上述买卖融钰集团股票账户主要系本人父亲拥有、控制,本人父亲在自查 期间买卖融钰集团股票的行为系依赖于融钰集团本次交易已经公开披露的相关 信息,是基于其个人对于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判断而做出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在本次交易自查期间内,本人从未直接或间接建议他人买入或卖出融钰集团 股票,未向任何人泄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 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亲属在自查期间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时未获知关于融钰集团本次购 买资产的任何内幕消息;(2)本人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探听以及利用任何 内幕信息进行融钰集团股票买卖和为自身谋取利益。本人并未向亲属透露本次交 易的相关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本人亲属作出买卖融钰集团股票的指 令;本人亲属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是基于公开市场信息个人判断的正常操作行为, 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之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3)本人今后将继续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利用任何便利获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 为。” 张军买卖公司股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上述买卖融钰集团股票的行为 系依赖于融钰集团本次交易已经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是基于其个人对于股票二 级市场行情的判断而做出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 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各方提供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对于自查范围人员出具的查询结果,在自查期间,除本自查报告“(三)本次交 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所列情形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股票 的行为。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基于对公开市场信息的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 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法律障碍。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签章页)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