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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融钰集团: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2021-11-20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3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责任。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上市公司”、“融钰集团”)
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2021 年 11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
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
同意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德伦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5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
稿)》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公司股权变更事宜已办理完成,标的
公司已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所作重要承诺如下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
施情况报告书》中“释义”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提供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承诺方                               主要承诺内容
            1.本公司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独立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
            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
            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
            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提供
            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上市公司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

                                       1
             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提交有关申报文件,并保证信息披露
             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1、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
             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本人保证所提供的
             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
             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
             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本次交易信息
             披露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
上市公司董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事、监事、
             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高级管理人
             3、本人保证,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员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
             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
             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
             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中登公司申请锁定;未在
             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
             交易所和中登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
             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中登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授
             权证券交易所和中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本声明和承诺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1、本企业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本企业、与
             本次交易相关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2、本企业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
上市公司第
             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一大股东、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第一大股东
             法律责任。
表决权受托
             3、本企业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出具的说明、承诺
方及其一致
             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行动人
             大遗漏,并对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本企业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
             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1、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本人、与本次
实际控制人
             交易相关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2
           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2、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
           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3、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
           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本人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
           安排或其他事项。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1、本企业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
           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保证所提供的文件
           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
           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
           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企业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3、本企业在本次交易期间,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交易对方
           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
           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
           司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锁定;未在
           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
           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送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
           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声明和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本公司保证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
           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标的公司
           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如本公司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暂
             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本人保证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重组相关
             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标的公司董   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事、监事和   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高级管理人   如本人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
    员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暂停
             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二、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方                                  主要承诺内容
             在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
             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
             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按
             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由上市公司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
上市公司第   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大股东、   本企业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
第一大股东   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及其
表决权受托   下属企业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其下属
方及其一致   企业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行动人     本企业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企业签署即对本企业构成
             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且在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第一大股东表决权受托方/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不可撤销。本企业保证
             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
             损失的,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
             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
             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
             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按照公平、公
             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由上市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
             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
实际控制人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
             业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其下属企业及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人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
             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且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
             效,不可撤销。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
                                       4
             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
             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
             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按照公平、公
             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由上市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
             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
黄招标、黄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
  维通
             业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其下属企业及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人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
             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且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不可撤销。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并
             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方                                   主要承诺内容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组织未经营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
             组织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
             (二)在作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
             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避免经营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
             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
             业务。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遇到
             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业
             务机会,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该
             等合作机会让予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三)如果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其他公
上市公司第
             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经营活动可能在将来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
一大股东及
             业竞争或与上市公司发生重大利益冲突,本承诺人将采取以下任一措施:
其一致行动
             1、将上述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公司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
    人
             方;
             2、将拥有的、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拥
             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3、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经营、委托
             管理、租赁、承包等方式)将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交由上市
             公司经营,以避免同业竞争。
             本承诺人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对本承诺人构成有效的、
             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本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
             期间持续有效,不可撤销。本承诺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
             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
第一大股东   (一)除本承诺人于 2020 年 2 月 11 日因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所做出的《关于避
表决权受托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外,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
                                         5
   方        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未经营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
             (二)在作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表决权受托方期间,除(一)所述事项
             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避免经
             营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相同或相似且构
             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
             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遇到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
             组织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
             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该等合作机会让予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
             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三)如果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其他公
             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经营活动可能在将来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
             业竞争或与上市公司发生重大利益冲突,本承诺人将采取以下任一措施:
             1、将上述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公司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
             方;
             2、将拥有的、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拥
             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3、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经营、委托
             管理、租赁、承包等方式)将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交由上市
             公司经营,以避免同业竞争。
             本承诺人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对本承诺人构成有效的、
             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本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表决权受托
             方期间持续有效,不可撤销。本承诺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
             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
             (一)除本承诺人于 2020 年 2 月 11 日在《关于<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承诺函》中就避免同业竞争事项所做出的承诺外,截至本
             承诺函签署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
             织未经营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存在同业
             竞争关系的业务。
             (二)在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除(一)所述事项外,本承诺人
             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避免经营与上市公司
             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
             竞争关系的业务。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
             济组织遇到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主营业务
实际控制人
             范围内的业务机会,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
             济组织将该等合作机会让予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
             济组织。
             (三)如果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其他公
             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经营活动可能在将来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
             业竞争或与上市公司发生重大利益冲突,本承诺人将采取以下任一措施:
             1、将上述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公司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
             方;
             2、将拥有的、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拥
             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6
             3、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经营、委托
             管理、租赁、承包等方式)将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交由上市
             公司经营,以避免同业竞争。
             本承诺人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对本承诺人构成有效的、
             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本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
             效,不可撤销。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
             (1)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在本次交易完成的前提下,本人/本企业不再新设
             口腔医疗服务机构。
             (2)本次交易完成后 1 年内,本人/本企业将针对成都德道及深圳德道采取下
             列处理方式之一:1)将成都德道及深圳德道股权或投资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
             2)注销成都德道及深圳德道;3)停止成都德道及深圳德道全部口腔医疗业
黄招标、德   务。
  道口腔     (3)本次交易完成后 1 年内,上市公司对番禺德道具有优先购买权。如上市
             公司未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1 年内启动购买审议程序或上市公司以书面方式告
             知放弃优先购买权,则本人/本企业应在上市公司优先购买权期限届满或接到
             上市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书面通知(以孰早为准)之日起 1 年内,对番禺口
             腔采取下列处理方式之一:1)将番禺德道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2)注
             销番禺德道;3)停止番禺德道全部口腔医疗业务。

    四、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承诺

 承诺方                                     主要承诺内容
             本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吉
             调查字 2018016 号),因本公司公告披露的与中核国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
             合作相关信息涉嫌存在误导性陈述,本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
             会决定对本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8 年 12 月 27 日,本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
             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4 号),对本公司
             的违法行为提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尹宏伟,总经
             理江平,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佳慧,董事、副总经理马正学,董事李勇、
             刘丹,独立董事普峰、韩光、于雷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
上市公司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其他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最
             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行
             为;不存在其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形。
             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 146 条、第
             147 条、第 148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任职资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除马正学     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之外的,上   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市公司其     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
他现任董     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7
事、监事、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高级管理 本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 146 条、第 147 条、第 148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
  人员     任职资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
           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上市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吉
             调查字 2018016 号),因上市公司公告披露的与中核国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
             略合作相关信息涉嫌存在误导性陈述,上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
             证监会决定对上市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8 年 12 月 27 日,上市公司及相关
             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4 号),
             对上市公司的违法行为提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对相关当事人给
             予警告并处以罚款。本人作为时任副总经理,受到上述处罚。
上市公司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
高级管理
             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其他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
人员马正
             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
    学
             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其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本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 146 条、第 147 条、第 148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
             任职资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
             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上市公司
             本企业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
第一大股
             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
东、第一大
             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
股东表决
             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权受托方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及其一致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行动人
             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实际控制     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
    人       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1、最近五年内,本企业及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的情形,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2、最近五年内,本企业及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交易对方     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
             况,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不诚
             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存在尚未了结
             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8
             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
             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标的公司
             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146条、第
             147条、第148条规定的情形,符合任职资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五、关于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承诺

 承诺方                                  主要承诺内容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或其他关联方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
             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及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或其他关联方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任何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
上市公司
             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或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或其他关联方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
             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及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
上市公司董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或其他关联方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任何重大资产
事、监事、   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
高级管理人   事责任的情形。
    员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或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机构或其他关联方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
上市公司第   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及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
一大股东、   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
第一大股东   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机构或其他关联方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任何重大
表决权受托   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
方及其一致   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行动人     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机构或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

                                        9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或其他关联方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
             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及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或其他关联方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任何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
实际控制人
             事责任的情形。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或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1、本企业、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企业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
             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及本次交
             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
             2、本企业、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企业控制的机构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
             在因与任何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
交易对方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本企业、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企业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依据《关于加
             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
             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本公司、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或其
             他关联方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及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
             本公司、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或其
标的公司     他关联方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任何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
             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公司、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或其
             他关联方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或其他关联方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
             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及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
标的公司董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或其他关联方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任何重大资产
事、监事和   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
高级管理人   事责任的情形。
    员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或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10
    六、关于截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

 承诺方                                 主要承诺内容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
上市公司第
             间,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或安排。如未来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前,本企业
一大股东、
             新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或安排的,本企业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第一大股东
             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表决权受托
             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承诺
方及其一致
             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行动人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
             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或安排。如未来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前,本人新增减
             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或安排的,本人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实际控制人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将
             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
             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或安排。如未来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前,本人新增减
上市公司董
             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或安排的,本人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事、监事、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高级管理人
             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将
    员
             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七、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的说明

 承诺方                                  主要承诺内容
             1、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在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披露前持续严格控制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没有泄
             露该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2、公司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立即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公司与聘请的
             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及保密责任,并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写、整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上市公司
             3、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
             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
             买卖公司股票。公司已对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进行了买
             卖公司股票的自查,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核查知情人及
             其直系亲属的股票账户,确保没有内幕交易情形的出现。
             综上,本公司及相关人员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遵守了保
             密义务,没有利用该等信息在二级市场上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之行为,也不存
             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上市公司董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进行可行性研究时,采取
事、监事、   了必要的保密措施。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等相关环节严格遵
                                       11
高级管理人   守了保密义务。
    员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参与讨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以及解决意见、建议、设想和解决方案过程中,没有向其他任何无关的单位
             和个人泄露相关交易信息。
             在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公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报告书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综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
             遵守了保密义务,没有利用该等信息在二级市场上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之行为,
             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1、作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表决权受托方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企业及本企业委派的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人员与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进行
             可行性研究时,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
上市公司第   易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一大股东、   2、相关人员在参与讨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意见、
第一大股东   建议、设想和解决方案过程中,相关人员没有向其他任何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表决权受托   泄露相关交易信息。
方及其一致   3、在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公告与本次交易相关
  行动人     的报告书前,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综上,本企业及本企业委派的相关人员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
             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没有利用该等信息在二级市场上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之
             行为,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本人与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进行可行性研究时,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在
             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本人在参与讨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意见、建议、
             设想和解决方案过程中,没有向其他任何无关的单位和个人泄露相关交易信
             息。
实际控制人
             在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公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报告书前,本人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综上,本人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没有
             利用该等信息在二级市场上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之行为,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
             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1、作为标的公司的股东,本企业及本企业委派的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人员与
             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进行可行性研究时,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相关人员
             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2、相关人员在参与讨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意见、
             建议、设想和解决方案过程中,相关人员没有向其他任何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泄露相关交易信息。
交易对方
             3、在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公告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报告书前,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综上,本企业及本企业委派的相关人员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
             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没有利用该等信息在二级市场上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之
             行为,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1、本公司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人员就本次交易进行可行性研究时,采取了必
标的公司
             要的保密措施。本公司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等相关环节严格

                                       12
             遵守了保密义务。
             2、本公司相关人员在参与讨论本次交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意见、建
             议、设想和解决方案过程中,本公司相关人员没有向其他任何无关的单位和
             个人泄露相关交易信息。
             3、在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公告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报告书前,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综上,本公司及相关人员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遵守了保
             密义务,没有利用该等信息在二级市场上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之行为,也不存
             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八、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承诺

 承诺方                                 主要承诺内容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上市公司董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同意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事和高级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理人员     6、本承诺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如若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
             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1、本企业/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表决权受托方及其一致行动
             人、实际控制人期间,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
上市公司第   害公司利益。
一大股东、   3、依法行使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东权利,不滥用或损害公司及
第一大股东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权受托   4、本承诺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
方及其一致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
行动人、实   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际控制人     5、本企业/本人如若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同意按
             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
             则,对本企业/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九、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承诺方                                 主要承诺内容
共青城德伦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增持上市公司股

                                       13
             份、与第三方达成一致行动协议、受托表决权等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谋求上
             市公司控制权。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36 个月内,本人不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黄招标、黄
             与第三方达成一致行动协议、受托表决权等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谋求上市公
  维通
             司控制权。

    十、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性
         本企业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保证不违规占用上
         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二、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性
         本企业保证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包括下属企业)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
         薪酬,不在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外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
         外的职务;保证上市公司员工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企业,保证本企业
         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选举或聘
         任,本企业不违反法律法规或越权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
         事任免决定。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性
         上市公司已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
         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上市公司开立了
上市公 独立的银行账户,并依法独立履行纳税义务。本企业承诺上市公司资金使用不受
司第一 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的干预;同时上市公司的财务
大股东、 人员均系其自行聘用员工,独立于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未
第一大 在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任职。本企业承诺将继续确保上市公
股东表 司财务的独立性。
决权受 四、保证上市公司的治理独立性
托方及 (一)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其机构完整、独立,法人治理结构健
其一致 全。本企业承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确保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
行动人 会、监事会等机构独立行使职权;
         (二)上市公司在劳动用工、薪酬分配、人事制度、经营管理等方面与本企业及
         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之间将不会存在交叉和上下级关系,本
         企业承诺确保上市公司经营机构的完整,不以任何理由干涉上市公司的机构设
         置、自主经营;
         (三)本企业承诺确保上市公司具有完全独立的办公机构与生产经营场所,不与
         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
         五、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均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流程及自主经营
         的能力,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各项业务决策均系其依照《公司章程》和经
         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而作出,完全独立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
         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本企业将继续确保上市公司独立经营,在业务的各个方面保持独立。本企业承诺
         将遵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本企业的承诺,并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
         关联交易,保证不会以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为目的与上市公司之间开展显失公平的
                                        14
         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保证上市公司继续具备独立开展业务的资质、人员、资产等
         所有必备条件,确保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性
         本人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
         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二、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性
         本人保证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包括下属企业)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
         酬,不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外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
         务;保证上市公司员工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人,保证本人推荐出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选举或聘任,本人不
         违反法律法规或越权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性
         上市公司已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
         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上市公司开立了
         独立的银行账户,并依法独立履行纳税义务。本人承诺上市公司资金使用不受本
         人及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的干预;同时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均
         系其自行聘用员工,独立于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未在本人控
         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任职。本人承诺将继续确保上市公司财务的独立
         性。
         四、保证上市公司的治理独立性
实际控
         (一)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其机构完整、独立,法人治理结构健
制人
         全。本人承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确保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等机构独立行使职权;
         (二)上市公司在劳动用工、薪酬分配、人事制度、经营管理等方面与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之间将不会存在交叉和上下级关系,本人承
         诺确保上市公司经营机构的完整,不以任何理由干涉上市公司的机构设置、自主
         经营;
         (三)本人承诺确保上市公司具有完全独立的办公机构与生产经营场所,不与本
         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
         五、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均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流程及自主经营
         的能力,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各项业务决策均系其依照《公司章程》和经
         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而作出,完全独立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
         以外的其他企业。
         本人将继续确保上市公司独立经营,在业务的各个方面保持独立。本人承诺将遵
         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本人的承诺,并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
         易,保证不会以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为目的与上市公司之间开展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本人将保证上市公司继续具备独立开展业务的资质、人员、资产等所有必备
         条件,确保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十一、关于所持标的股权清晰完整的承诺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15
         1、本企业已按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约定向标的公司进行出资,不存在虚假出资、
         抽逃出资或出资不实的情形;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企业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权
         属清晰,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争议,本企业不存在受任何他方委托持有标的公
         司股权的情形;本企业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未被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优
         先权或其他限制性权利,亦不存在被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冻结、扣押或执行等强
         制措施的情形;标的公司股权依照上市公司与本企业签署的相关协议的约定完成
交易对
         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同时,本企业保证此种状况持续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至上
  方
         市公司名下。
         2、本企业向上市公司转让标的公司股权,不会违反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内部
         管理制度的规定,也不会受到本企业此前签署的任何协议、承诺、保证的限制;
         此外,本企业在所知范围内保证标的公司签署的协议或合同不存在阻碍本企业转
         让标的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各方已经或正在正常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
诺的情形。公司将持续督促各承诺方严格履行承诺,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