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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昌交运: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4-04-28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4-014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4 年 4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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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新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贤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童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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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收入(元)                                331,152,079.24           289,661,291.01                     14.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191,087.57            17,379,485.35                     21.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9,134,969.12            17,526,184.01                      9.18%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815,136.35              8,533,565.69                    38.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87                    0.1302                   21.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87                    0.1302                   21.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                    2.08%                     0.32%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922,240,143.99         1,678,797,608.42                     1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84,053,070.52           862,725,733.08                      2.4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7,209.3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721,601.33 主要是燃油补贴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7,099.33

减:所得税影响额                                                       685,372.82

合计                                                                 2,056,118.4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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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9,964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宜昌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 国有法人                 35.66%       47,604,636        47,604,636
理委员会

新疆国信鸿基投
资合伙企业(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72%       15,643,500                  0 质押                 10,000,000
限合伙)

湖北省鄂西生态
文化旅游圈投资 国有法人                  7.08%        9,445,364         9,445,364
有限公司

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转持三 国有法人                  2.51%        3,350,000         3,350,000
户

五矿国际信托有
                 国有法人                 1.6%        2,140,000                  0
限公司

姜龙银           境内自然人              0.82%        1,095,000                  0

薛俊             境内自然人              0.68%         910,000                   0

董新利           境内自然人              0.49%         660,000           495,000

魏旭华           境内自然人              0.42%         555,000                   0

陈晓华           境外自然人              0.37%         500,604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新疆国信鸿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5,643,500 人民币普通股          15,643,500
合伙)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1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40,000

姜龙银                                                                  1,09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95,000

薛俊                                                                     9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10,000

魏旭华                                                                   555,000 人民币普通股              555,0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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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华                                                               500,604 人民币普通股           500,604

李宁奎                                                               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

彭金能                                                               292,411 人民币普通股           292,411

宋发军                                                               266,500 人民币普通股           266,500

张友文                                                               245,000 人民币普通股           245,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亦未知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人。
说明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
                               本公司股票非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前十大股东不存在参与融资融券的情况。
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报告期内,新疆国信鸿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回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

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4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截止报告期末,新疆国信鸿基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5,64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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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合并资产负债表:

交易性金融资产比期初增加,为本公司在董事会批准额度内循环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

子公司三峡游轮中心利用暂时不须支付的项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主要为恩施麟觉汽车销售公司预付土地招拍挂保证金;

在建工程增加,为汽车客运中心站和东山汽车客运站工程款项;

交易性金融负债增加,为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2亿元短期融资券;

应付股利增加,为宜昌长江高速客轮有限责任公司未分配的少数股东红利。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为公司2亿元短期融资券发行;

在建工程增加,为汽车客运中心站和东山汽车客运站工程款;

合并利润表:

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为2013年度应拨付的燃油补贴资金于本报告期到位。

母公司利润表:

投资收益增加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分红;营业外收入增加为客运分公司燃油补贴。

合并现金流量表: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下降,主要为上年同期下属子公司赎回银行理财产品导致现金流出较多;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主要为原在建项目已竣工决算;

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主要为本报告期公司在董事会批准额度内循环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8000

万元保本保息银行理财产品;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为上年度应续贷的短期借款资金于本报告期到账;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增加,为本报告期发行20000万元短期融资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增加,为宜昌长江高速客轮有限责任公司本报告期分红;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增加为公司本报告期转让湖北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70%股权

的资金结算所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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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

[2013]CP404 号 ) , 同 意 接 受 公 司 短 期 融 资 券 注 册 , 详 见 2013 年 10 月 25 日 公 司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01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 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

额为 2 亿元人民币,截至 2014 年 3月 28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详见2014年3月31日公司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

关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
 2014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 2014 年 03 月 28 日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因政策变化等
                                                        原因,导致企业
                                                        改制职工安置
                                       本公司控股股
                                                        费用超出预留     2010 年 11 月 25
                                       东、实际控制人                                       无期限        严格履行中
                                                        资金总额的,超 日
                                       宜昌市国资委
                                                        出部分由国有
                                                        股分红予以补
                                                        足。

                                                        对于报告期内
                                                        发行人存在的
                                                        部分子公司职
股改承诺                               控股股东宜昌
                                                        工和派遣人员
                                       市国资委、其他
                                                        未及时缴纳住
                                       持有本公司 5%
                                                        房公积金的情
                                       以上股份的股
                                                        形,上述股东承
                                       东新疆国信鸿                                         无期限        严格履行中
                                                        诺:“如因住房
                                       基、鄂旅投和作
                                                        公积金管理机
                                       为公司董事、监
                                                        构要求宜昌交
                                       事及高级管理
                                                        运补缴,或者宜
                                       人员的股东
                                                        昌交运因住房
                                                        公积金问题承
                                                        担任何损失或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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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本委或本
                                                    公司或本人无
                                                    条件按持股比
                                                    例全额承担.避
                                                    免给宜昌交运
                                                    带来任何损失
                                                    或不利影响。”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
                                                    宜昌市国资委
                                                    承诺: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
                                     本公司控股股   起三十六个月
                                                                     2011 年 11 月 03
                                     东、实际控制人 内,不转让或者                      36 个月       严格履行中
                                                                     日
                                     宜昌市国资委   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也不由本
                                                    公司收购该部
                                                    分股份。

                                                    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转让或者委托
                                     本公司主要股   他人管理其直     2011 年 11 月 03
                                                                                        36 个月       严格履行中
                                     东鄂旅投       接或间接持有     日
                                                    的本公司股份,
                                                    也不由本公司
                                                    收购该部分股
                                                    份。

                                     担任本公司董   自发行人股票
                                     事、监事、高级 在证券交易所
                                     管理人员的股   上市之日起十
                                     东董新利、朱军 二个月内不转
                                     光、边社军、尹 让或委托他人     2011 年 11 月 03 12 个月及其后
                                                                                                      严格履行中
                                     明、张声福、陈 管理本人在本     日                 任职内
                                     贤平、黄赤、陈 次发行前所持
                                     剑屏、谢普乐、 有的发行人股
                                     胡军红,以及尹 份,也不由发行
                                     明的关联股东   人回购该部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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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苏鄂、谢普乐 股份。其后,每
                                      的关联股东龚     年转让的股份
                                      忠才             不超过其所持
                                                       有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
                                                       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自
                                                       发行人离职后,
                                                       孙苏鄂、龚忠才
                                                       自其关联股东
                                                       尹明、谢普乐自
                                                       发行人离职后
                                                       六个月内不转
                                                       让上述股份,离
                                                       职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
                                                       发行人股票数
                                                       量不超过其所
                                                       持有的发行人
                                                       股票总数的百
                                                       分之五十。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4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5%    至                         15%
动幅度(%)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2,961.15   至                    4,006.26
动区间(万元)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3,483.7
元)

                                               1、预计道路客运业务、旅游服务业务盈利水平比去年同期有一定幅度增长,
                                               汽车销售业务利润水平保持相对稳定;2、自公告日至下一报告期期末,水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路高速船客运业务可能受宜巴高速公路开通的不利影响;3、债务融资额增
                                               加导致财务费用的增长,在建工程转固新增折旧,会在一定程度上稀释利
                                               润。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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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最初投资 期初持股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账面 报告期损 会计核算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份来源
                             成本(元)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值(元) 益(元)    科目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0.00        0    --              0    --        0.00     0.00    --          --

合计                              0.00        0    --              0    --        0.00     0.00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
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
日期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