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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昌交运: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4-10-29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4-041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4 年 10 月




                                                                                              1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新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贤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童辉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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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923,064,037.68              1,678,797,608.42                           14.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87,865,005.89                    862,725,733.08                         2.91%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40,593,198.70                      11.04%          986,593,898.78                 11.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380,132.63                      40.39%           51,530,368.11                  4.41%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4,406,216.73                      7.95%            41,187,183.74                  -9.2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75,739,185.00                 35.9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27                  40.48%                    0.3860                4.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27                  40.48%                    0.3860                4.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2%                   0.58%                     5.88%                 0.0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4,405.9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9,635,188.87 主要为燃油补贴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7,476,368.36 主要是理财收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09,242.94

减:所得税影响额                                                                 3,971,977.0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572,746.86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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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343,184.3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377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宜昌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      国有法人              35.66%     47,604,636        47,604,636
理委员会

新疆国信鸿基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9.66%     12,901,100                  0 质押                10,000,000
合伙)

湖北省鄂西生态
文化旅游圈投资      国有法人               7.08%      9,445,364         9,445,364
有限公司

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转持三      国有法人               2.51%      3,350,000         3,350,000
户

姜龙银              境内自然人             0.69%        922,000                  0

魏旭华              境内自然人             0.53%        713,600                  0

吴茂忠              境内自然人             0.51%        680,509                  0

董新利              境内自然人             0.49%        660,000           495,000

中国工商银行-
国投瑞银成长优
                    其他                   0.45%        599,830                  0
选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中国对外经济贸
易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                   0.43%        570,026                  0
-外贸信托汇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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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富(IX 期)证券投
资集合资金信托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新疆国信鸿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2,901,100 人民币普通股         12,901,100
合伙)

姜龙银                                                                    922,000 人民币普通股            922,000

魏旭华                                                                    713,600 人民币普通股            713,600

吴茂忠                                                                    680,509 人民币普通股            680,509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成长优选
                                                                          599,830 人民币普通股            599,83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外贸信托汇金聚富(IX 期)证券投资                                           570,026 人民币普通股            570,026
集合资金信托

陈晓华                                                                    500,604 人民币普通股            500,604

湖北省电力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
                                                                          439,300 人民币普通股            439,300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陈锦燕                                                                    400,051 人民币普通股            400,051

江西省电力公司各控股县供电有限
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                                            358,409 人民币普通股            358,409
银行股份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上述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明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
                                无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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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幅32.84%,主要为新客运班线开通后增加的暂未结算票款的时点余额;
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幅139.79%,主要为子公司代垫的征地拆迁补偿款和新建客运站履约保证金;
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幅133.5%,主要为公司恩施麟盛启辰4S店、东站物流中心钢结构库房、坝上港口改扩建码头水工工程等
在建工程的进展款;
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增幅39.05%,主要为汽车营销板块各公司二网装修费等支出增加;
应付账款比年初增幅33.48%,主要新客运班线开通后暂未结算票款的时点余额;
应付利息余额600万元为预提的一次还本付息的短期融资券应计利息;
应付股利比年初增加858万元,主要为应付的2013年度国有股红利暂未支付,留待冲抵需后期确认额度的政府拨付款项;
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幅69.04%,主要为公司收到国家对站场、港口新建和改扩建的补贴资金;
利润表
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幅137.08%,主要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商业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较上期增加;
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幅56.26%,主要为公司下属客运公司本报告期实际收到的燃油补贴比上年同期增加;
少数股东损益比去年同期增幅266.88万元,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理财收益增加导致的其少数股东损益的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投资项目和建设工程进展情况:
1、西陵峡口风景区文化旅游项目
2013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书的公告》。经过进一步协商,并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经公司
董事会履行对外投资决策,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发布了《对外投资公告》。目前公司与其他股东方又进一步落实了相关事
项,正积极进行对外投资协议的起草、联系标的公司净资产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取得实质进展后,公司将及
时履行公告义务。
2、三峡新型游轮旅游客运项目
本项目为公司首发上市募投项目。截至目前该项目共计建成4艘新型三峡游轮,按照运力投放计划,目前已经启动第5艘游轮
的建造工作。
3、东站物流中心项目
东站物流中心项目,新建10000平米的联运仓库已经竣工,联运仓库出租率达55%;其他物业出租率达到70%左右;目前公
司正就新增地块的出让方式与相关部门进行最后协商。公司已申报湖北省重点物流企业认定。
4、三峡游轮中心项目
三峡游轮中心项目修建性详规已经编制完成送审待批,港口码头工程用地拆迁正在进行之中,码头水工工程有望在2015年下
半年开工。
5、港口改扩建项目
港口改扩建项目中,坝上秭归港新建港区水工码头基本完工,趸船建造已开工,缆车设备采购已完成即将进入进入安装调试


                                                                                                            6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阶段。三斗坪旅游客运港改扩建工程《工可报告》及各专项报告已完成初稿,规划设计待批。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子公司获得 2014 年湖北省长江港航
                                       2014 年 09 月 26 日                         www.cninfo.com.cn
建设专项资金的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将严格按照国
                                                        家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不以
                                                        委托管理、借
                                                        款、代偿债务、
                                                        代垫款项或者
                                       本公司控股股
                                                        其他方式占用、
                                       东、实际控制人
                                                        使用股份公司     2010 年 11 月 25
                                       宜昌市人民政                                         无期限       严格履行中
                                                        的资金或资产; 日
                                       府国有资产监
                                                        因政策变化等
                                       督管理委员会
                                                        原因,导致企业
                                                        改制职工安置
                                                        费用超出预留
                                                        资金总额的,超
                                                        出部分由国有
股改承诺                                                股分红予以补
                                                        足。

                                       本公司控股股     对于报告期内
                                       东、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存在的
                                       宜昌市人民政     部分子公司职
                                       府国有资产监     工和派遣人员
                                       督管理委员会、 未及时缴纳住
                                       其他持有公司     房公积金的情
                                       5%以上股份的 形,上述股东承
                                                                         2010 年 11 月 25
                                       股东新疆国信     诺:“如因住房                      无期限       严格履行中
                                                                         日
                                       鸿基投资合伙     公积金管理机
                                       企业(有限合     构要求宜昌交
                                       伙)、湖北省鄂 运补缴,或者宜
                                       西生态文化旅     昌交运因住房
                                       游圈投资有限     公积金问题承
                                       公司和担任公     担任何损失或
                                       司董事、监事及 处罚,本委或本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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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或本人无
                                     的股东           条件按持股比
                                                      例全额承担,避
                                                      免给宜昌交运
                                                      带来任何损失
                                                      或不利影响。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     自发行人股票
                                     东、实际控制人 上市之日起三
                                     宜昌市人民政     十六个月内,不
                                     府国有资产监     转让或者委托
                                     督管理委员会, 他人管理其直       2011 年 11 月 03
                                                                                          36 个月    严格履行中
                                     持有公司 5%以 接或间接持有        日
                                     上股份的股东     的本公司股份,
                                     湖北省鄂西生     也不由本公司
                                     态文化旅游圈     收购该部分股
                                     投资有限公司     份。

                                                      自发行人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在本
                                     担任本公司董
                                                      次发行前所持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事、监事、高级
                                                      有的发行人股
                                     管理人员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
                                     东董新利、朱军
                                                      人回购该部分
                                     光、边社军、尹
                                                      股份。其后,每
                                     明、张声福、陈
                                                      年转让的股份     2011 年 11 月 03
                                     贤平、黄赤、陈                                       任职期内   严格履行中
                                                      不超过其所持     日
                                     剑屏、谢普乐、
                                                      有股份总数的
                                     胡军红,以及尹
                                                      百分之二十五。
                                     明的关联股东
                                                      董事、监事、高
                                     孙苏鄂、谢普乐
                                                      级管理人员自
                                     的关联股东龚
                                                      发行人离职后,
                                     忠才
                                                      孙苏鄂、龚忠才
                                                      自其关联股东
                                                      尹明、谢普乐自
                                                      发行人离职后
                                                      六个月内不转
                                                      让上述股份,离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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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
                                                    发行人股票数
                                                    量不超过其所
                                                    持有的发行人
                                                    股票总数的百
                                                    分之五十。

                                                    目前本委/本公
                                                    司不存在以任
                                                    何方式直接或
                                   本公司控股股     间接从事与发
                                   东、实际控制人 行人相竞争的
                                   宜昌市人民政     业务,也未持有
                                   府国有资产监     与发行人可能
                                   督管理委员会、 产生同业竞争
                                   其他持有公司     的企业股份、股
                                   5%以上股份的 权;在持有发行 2011 年 11 月 03 持有发行人股
                                                                                                       严格履行中
                                   股东新疆国信     人股份期间,除 日                   份期间
                                   鸿基投资合伙     非经发行人书
                                   企业(有限合     面同意,本委或
                                   伙)、湖北省鄂 公司不会直接
                                   西生态文化旅     或间接从事与
                                   游圈投资有限     发行人现在和
                                   公司             将来业务范围
                                                    相同、相似或构
                                                    成实质竞争的
                                                    业务。

                                   担任本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股
                                   东董新利、朱军                                       持有发行人股
                                                                     2011 年 11 月 03
                                   光、边社军、尹 避免同业竞争                          份期间及任职   严格履行中
                                                                     日
                                   明、张声福、陈                                       期间
                                   贤平、黄赤、陈
                                   剑屏、谢普乐、
                                   胡军红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如有)



                                                                                                                    9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10.00%    至                       20.00%
度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5,420.48   至                       7,227.3
间(万元)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022.75

                                            1、经过几年来网络布局、业务结构、经营模式的调整优化,道路客运业务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呈现企稳回升势头;2、宜巴高速公路通车时间晚于预期,水上高速客运业
                                            务经营业绩好于预期;3、两坝一峡旅游客运业务量和经营效益同比增长。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