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8-078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 52,658,7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732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10 月 23 日(星 期二)。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44 号)核准,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昌交运”) 获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宜昌交旅”)、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宜昌高投”)、宜昌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 昌城投”)、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国 投”)、云基地投资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红塔红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刘慧等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1,626,22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9.37 元,募集资 金 总 额 999,999,986.95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合 计 人 民 币 16,359,999.81 元(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3,639,987.14 元。发行新增股份 51,626,223 股已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宜昌交旅、宜昌高投、宜昌城投、宜昌 国投合计认购的 20,650,488 股股份限售期为 36 个月,预计可上市流 通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其他 6 名发行对象合计认购的 30,975,735 股股份限售期为 12 个月,将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上市 流通。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更新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宜昌交运总 股本 185,126,22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314,714,579 股,公司上述非 公开发行限售股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股份数 变动后股份数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股) (股) 1 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162,622 8,776,458 2 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5,162,622 8,776,458 3 宜昌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162,622 8,776,457 4 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162,622 8,776,458 5 云基地投资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6,814,661 11,584,924 6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62,622 8,776,457 7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62,622 8,776,457 8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162,622 8,776,457 9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62,622 8,776,457 10 刘慧 3,510,586 5,967,996 总计 51,626,223 87,764,579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314,714,579 股,其中有限 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90,059,0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6161%。本次 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52,658,7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7322%。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云基地 投资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刘慧作为参与认购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 在《发行对象关于所认购股份限售的承诺函及股份锁定申请》中承诺: 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单 位/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特定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亦不 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的违规担保 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10 月 23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52,658,74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16.7322%。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云基地投资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刘慧。 4.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 质押冻结股 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号 份总数(股) 股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云基地投资 云基地投资发展(北京) 1 发展(北京) 有限公司-云基地长河定 11,584,924 11,584,924 0 有限公司 增一号私募基金 平安大华基金-浦发银行 平安大华基 -粤财信托-粤财信 2 金管理有限 8,776,457 8,776,457 0 托宜华定增 1 号单一资 公司 金信托计划 泰达宏利基金-中国银行 泰达宏利基 -粤财信托-粤财信 3 金管理有限 8,776,457 8,776,457 0 托宜运 1 号单一资金信 公司 托计划 鹏华资产-浦发银行-粤 鹏华资产管 4 财信托-粤财信托-菁英 8,776,457 8,776,457 0 理有限公司 154 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红塔红土基 红塔红土基金-浦发银行 5 金管理有限 -云南信托-云信富春 8,776,457 8,776,457 0 公司 25 号单一资金信托 6 刘慧 5,967,996 5,967,996 5,967,000 总计 52,658,748 52,658,748 5,967,000 注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2018 年 9 月修 订),开立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证券投资产品专用证券账户, 名称” 一项应为“基金管理公司简称-托管人简称-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名 称”;开立私募基金证券账户,“名称”一项应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全 称-私募基金名称”。 注 2:刘慧持有公司股份 5,967,996 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为 5,967,996 股。因刘慧持有的 5,967,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 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故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 量为 996 股。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解除限售后 数量 比例 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0,059,063 28.62% -52,658,748 37,400,315 11.88%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5,105,831 11.15% 0 35,105,831 11.15% 3、其他内资持股 54,953,232 17.46% -52,658,748 2,294,484 0.73%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46,690,752 14.84% -46,690,752 0 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8,262,480 2.63% -5,967,996 2,294,484 0.7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24,655,516 71.38% 52,658,748 277,314,264 88.12% 人民币普通股 224,655,516 71.38% 52,658,748 277,314,264 88.12% 三、股份总数 314,714,579 100.00% 0 314,714,579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就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限售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保荐机构对宜昌交运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 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股权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 细表; 4.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