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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昌交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01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9-010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昌交

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以书面、

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在

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颜芳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中所规定的相关条件。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1.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湖北三峡九凤谷旅游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九凤谷”)100%股权,不涉及新增立项、环保、行

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标的资产的生产经

营项目已经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了或正在履行立项、环保、行业准

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公司已在《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文件中详细披露了正
在履行或尚需履行的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九凤谷 100%股权。根据九凤谷
工商资料及各交易对方的承诺,九凤谷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有限

责任公司,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出资不

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该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股份代持等

股权争议情形。

    在本次交易前,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交旅集团”)向九凤谷提供经营性借款共计人民币 1,470 万元,借款

期限至 2019 年 11 月 23 日,上述借款以九凤谷股东裴道兵所持有的

九凤谷 49%股权作为质押担保。为支持本次交易的完成,交旅集团承

诺如下:同意在宜昌交运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后
5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全部质押股权的解押手续。在上述各项步骤完
成后,本次交易将不存在质押、冻结等限制权利转让或者禁止转让的

情形。

    3.本次交易完成后,九凤谷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原

有业务)的资产完整性,人员、采购、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独立性

将不会受到影响。

    4.本次交易完成后,九凤谷将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有利于宜昌交

运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颜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本次交易总体方案为: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宜昌道行文旅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行文旅”)及裴道兵合计所持有的九凤谷
100%股权,同时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旅投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拟

用于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建设、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以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

    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

项内容构成。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

配套资金不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

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若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

者募集不足的,则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相关款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内容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

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颜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交易对方及交易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交易对方及发

行对象为合计持有湖北三峡九凤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股

东道行文旅及裴道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颜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九凤谷 100%股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颜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九凤谷 100%股权价值进行

预估,评估机构选择收益法预估结果作为九凤谷 100%股权价值的预

估结果。截至预估基准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九凤谷 100%股权预估

值约为 9,064.00 万元。以上述预估价值为基础,经本次交易双方协商

确定,本次交易标的九凤谷 100%股权初步交易价格为 9,064.00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标的资产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
成。标的资产最终的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

构出具的并经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评估报告最

终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颜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份采用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作为市场参考价,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监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6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监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经公司与

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18 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颜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九凤谷 100%股权初步交易价格为 9,064.00 万

元,全部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

行数量=以股份支付的交易对价÷发行价格。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
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
由交易对方赠送给宜昌交运。

      按照本次发行股票价格 7.18 元/股计算,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约

为 1,262.40 万股。

      本次交易最终的发行数量将以标的资产的最终成交价及发行价

格为依据,由公司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后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因公司出现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做相应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

相应调整。

      根据初步商定的交易价格,公司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具体数

量暂定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价格(万元)    发行股份数(万股)

  1        道行文旅              4,622.64                643.82

  2          裴道兵              4,441.36                618.57

          合计                   9,064.00               1,262.4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颜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①本次交易对方道行文旅承诺:

      本次交易获得的宜昌交运股票,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得转让或者委托管理,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暂停转让在宜昌交运拥有权益
的股份。
    ②本次交易对方裴道兵承诺:

    本次交易获得的宜昌交运股票,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得转让或者委托管理,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暂停转让在宜昌交运拥有权益

的股份。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颜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利润补偿及业绩奖励安排

    ①利润补偿安排
    根据宜昌交运与本次业绩承诺的 2 名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参与本次业绩承诺的 2 名

交易对方同意对标的公司利润补偿期内的净利润作出承诺,并就承诺

期内标的公司实际盈利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予以补偿。本次交易

的盈利承诺期间为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承诺净利润数额分

别为 2019 年不低于 800 万元,2020 年不低于 900 万元,2021 年不低

于 1,100 万元。

    如标的公司在承诺期内的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金额,则由 2 名交

易对方应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宜昌交运新增股份进行股份补

偿,履行股份补偿义务后仍不足弥补应补偿金额的,应当就差额部分

以现金方式向宜昌交运进行补偿。

    ②业绩奖励安排

    经各方协商,本次交易盈利承诺期届满后,如果九凤谷 2019 年、
2020 年和 2021 年三年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超过累计承诺

净利润,则超过部分的 20%应当用于奖励标的公司的管理团队。

    计算方式:现金奖励数额=(标的公司利润补偿期间累计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累计承诺净利润)×20%。

    超额利润奖励部分的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交易对价

的 2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颜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经各方协商,本次交易过渡期间指自标的资产评估日至实际交割

日的期间。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由宜昌交运享有,所产生

的亏损由交易对方承担,亏损部分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

补足。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颜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交易各方同意于先决条件成就后按照下述方式进行标的资产的
交割。

    就股权资产的交割,道行文旅与裴道兵应督促标的公司在先决条

件成就后三十日内将宜昌交运记载于标的公司股东名册,完成股权转
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交易各方应积极配合标的公司完成相关法律手

续,宜昌交运自工商变更核准登记之日成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面接管

标的公司资产、负债以及业务,合法享有和承担标的资产所代表的一
切权利义务。
    交易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先决条件成就后尽快完成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相关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资产交割;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结算结构

办理标的股份发行、登记手续;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

机构报告和备案手续等。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即构成违

约。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对方遭受任何实际经济损失,应给受损失方

补偿以使其免受损失。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颜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上市地点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颜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宜昌交运在本次交易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

新老股东按交易完成后持有的宜昌交运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九凤谷在本次交易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由宜

昌交运享有。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颜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份的面值和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 1.00 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颜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交

旅投资,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颜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与发行前宜昌交运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之孰高值。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宜昌交运出现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颜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配套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4,200.00 万元,不超过本

次交易项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交易价格的 100%。最终募集金额

将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配套融资方案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确

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颜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股份数量=募集配套资金总

金额÷发行价格。如按前述公式计算后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

于不足一股的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项下新发行股份的总数量不超

过公司本次交易前总股本的 20%。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在中国证监

会核准的配套融资方案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因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做相应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

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颜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向发行对象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本次交

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

结论明确以前,暂停转让在宜昌交运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颜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4,200 万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建设、补充标的公司流动

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以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投入的实际需要、现

有资金周转等情况,自筹资金支付有关项目的所需投入,并在募集资

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则募集

配套资金将依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依次投入实施,不足部分由宜昌

交运以其他自筹方式解决。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颜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颜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宜昌交运在本次交易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

新老股东按交易完成后持有的宜昌交运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颜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决议有效

期为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如果公司已于上

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有效期自动延
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颜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

收购方式认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

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一)

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

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
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交旅集团在取得宜昌交运新股前已直接持有 28.50%的股份,享

有公司控股地位。本次发行股份认购资产暨募集资金完成后,交旅集
团将持续拥有宜昌交运超过 30%的股份,且交旅集团承诺其在本次非

公开发行中直接及间接认购的股份在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

行转让。交旅集团在取得宜昌交运发行的新股前已经拥有控制权,且

本次收购不会导致其控制权发生变化,符合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

免申请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颜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道行文旅及裴道兵 2 名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九凤

谷 100%的股权,同时向交旅投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其中道行

文旅和交旅投资是交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交旅集团为公司控股股

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前,道行文旅和

交旅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颜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
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附生效

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道行文旅及裴道兵 2 名股东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框架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同

意公司与交旅投资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颜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就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编制《湖北
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待与本次重组相关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编制《湖北宜昌交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等文件,并提交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颜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

的议案》。

    为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监事会

同意聘请以下中介机构为公司本次重组提供专业服务:

    1.聘请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

    3.聘请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4.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
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