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交运: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2019-02-01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
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湖北宜昌交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宜昌交运”)委托,担任宜昌交运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湖北三峡九凤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
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
定,就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
“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聘请第三方情况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第三方情况的核查
经核查,上市公司除就本次重组项目依法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外,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
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之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钱 亮 邓谋群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