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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昌交运: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进展公告2019-02-21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9-015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
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现金收购宜昌东湖国

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国资公司”)持有的宜昌太平

溪港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溪港”)21.74%的股权,太
平溪港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

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详见 2018 年 9 月 15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

    1.受公司与太平溪港委托,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为开元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东湖国资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及其他利害

关系。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

报字[2018]611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太平溪港

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 4,017.87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肆仟零壹拾柒万
捌仟柒佰元整),评估增值额 1,328.59 万元,增值幅度 49.40%。

    2.2018 年 12 月,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已在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

    (二)协议签订情况

    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与东湖国资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宜昌东湖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

    ①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8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太平溪

港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根据开元评报字[2018]611 号资产评
估报告,太平溪港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4,017.87

万元。

    ②甲方同意将其在太平溪港持有的 21.74%的股权以上述净资产
评估值对应的股权价值作价 873.48 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佰柒拾叁

万肆仟捌佰元整)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③乙方同意在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
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2.甲方声明

    ①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

附带权益及权利,甲方为本协议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②甲方作为太平溪港的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

义务,所转让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

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第三方的追索。发生上述情
形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③甲方同意自审计评估基准日次日至股权实质交割日期间,由甲

方持有太平溪港股权及所附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全部由乙方享有和承

担。

    ④甲方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甲方自身条件的限制,

也不会导致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

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3.乙方声明

    ①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太平溪港承担责任。

    ②乙方承认并履行太平溪港修改后的章程。

    ③乙方保证按本协议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④乙方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乙方自身条件的限制,

也不会导致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

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4.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承担办理与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

用(该费用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部分)。
    5.违约责任

    ①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

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

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②如果乙方未能按协议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

按延迟部分价款的 3‰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如果

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
造成其它损害的,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的赔偿责

任。

       三、后续安排

    公司将及时办理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根据后续进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经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的《股权转让协议》;

    2.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

[2018]611 号);

    3.《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表》(宜市国资产权备 2018-29 号)。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