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交运: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9-02-23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9-016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2 月 15 日,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宜昌交运”)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
于对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
询函(需行政许可)【2019】第 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对《湖北宜昌交
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等文件进行了修订和补充,现对《问
询函》中提及的问题回复如下:
除特别说明外,本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预案》中释义所定
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本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
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问题一、预案披露,九凤谷主营业务为旅游景区开发及经营,以
门票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其旅游资源包括地文景观、生物景观和
游乐游线区,其中地文景观主要类型为瀑布、湖泊、观光栈道等。请
说明九凤谷是否属于主要以自然景观门票收入作为主要来源的旅游
业资产,本次交易方案是否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九凤谷景区的形成
2014 年 8 月 19 日,裴道兵等股东出资设立了湖北三峡九凤谷旅
游开发有限公司(曾用名“宜都三川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九凤谷”)。九凤谷成立之初是计划将弭水桥村作为宜都市内
新发展的紫薇苗木基地,在当地建设华中地区第一紫薇村,发展千亩
紫薇观光园。
苗木栽植结束后,九凤谷结合当地的地形地貌等特色优势调整规
划,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与宜都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丑溪生态旅
游度假区开发项目投资服务协议书》,投资开发了丑溪生态旅游项目
(之后正式命名为“三峡九凤谷项目”)。项目落户选择在五眼泉镇
弭水桥村,区域范围包括临近村的部分区域,东至陆渔一级路,西至
望佛桥村,南至望洲坪村,北至弭水桥村和拖溪村。
2015 年 6 月,三峡九凤谷正式营业并接待游客。在后续经营中,
九凤谷在主题化生态花海观光的基础上,增添了峡谷玻璃桥、高空滑
索、丛林滑道、丛林探险、小动物表演等众多游戏互动式体验游乐项
目。
因此,三峡九凤谷景区属于商业投资兴建的景观,且景区在开发
中经历了从无到有,体验项目亦逐渐丰富的过程。九凤谷景区不属于
以自然景观门票收入作为主要来源的旅游业资产。
二、九凤谷景区门票收入纳入上市主体的合法合规性
(一)旅游景区行业上市相关法律法规
《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风景名胜区划分为国家
级风景名胜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第三十八条规定:“风景名胜区
的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应当专门用于风景名胜资源
的保护和管理以及风景名胜区内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损失的补
偿。”第三十九条规定:“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
的的经营活动,不得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
或者个人行使。”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
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和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的《关
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05 号)
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依托国家资源的世界遗产、风景名
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和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
等游览参观点,不得以门票经营权、景点开发经营权打包上市。”
(二)九凤谷景区纳入上市主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九凤谷景区不属于风景名胜区,不存在违反《风景名胜区管理
条例》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经查询湖北省住房和建设厅公布的《湖北省国家级、省级风景名
胜区名单》(2016 年 5 月 19 日鄂建办〔2016〕171 号),其中包含
7 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 28 个省级风景名胜区,三峡九凤谷均不在
目录名单内。
宜都市物价局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出具《关于三峡九凤谷生态
旅游度假区门票价格的复函》(都价函〔2016〕4 号)明确:“三峡
九凤谷生态旅游度假区属于非公共资源、是由商业性投资兴建的景观,
其门票价格应实行市场调节价。”
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出具证明:“该公
司所经营的三峡九凤谷景区属于非公共资源、是由商业性投资兴建的
景观,不属于风景名胜区,其景区内的各项设施由其自主管理。”
因此,确认三峡九凤谷不属于上述《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所规
定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省级风景名胜区。
2.九凤谷景区不属于依托国家资源的世界遗产、自然保护区、森
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和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等游览参观点,不存在
违反《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相关规定的情形。
经查询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18 年 11 月公布的《湖北省自然保护
区名录》,其中包含 82 个自然保护区,三峡九凤谷不在自然保护区
名录内。宜都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出具证明:“该公司
所经营的三峡九凤谷景区属于非公共资源、是由商业性投资兴建的景
观,不属于自然保护区,其景区内的各项设施由其自主管理。”因此,
确认三峡九凤谷不属于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
宜都市林业局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出具证明:“该公司所经营的
三峡九凤谷景区属于非公共资源、是由商业性投资兴建的景观,不属
于森林公园,其景区内的各项设施由其自主管理。”因此,确认三峡
九凤谷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森林公园。
宜都市文体新闻出版广电旅游局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出具证明:
“该公司所经营的三峡九凤谷景区属于非公共资源、是由商业性投资
兴建的景观,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其景区内的各项设施由其自主管
理。”九凤谷出具确认函:“九凤谷景区从未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过
世界遗产或者文物保护单位,本景区内没有宗教活动场所。”因此,
确认三峡九凤谷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世界遗产、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宗教
活动场所。
综上所述,三峡九凤谷景区不属于建设部门主管的风景名胜区,
亦不属于依托国家资源的世界遗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文物保
护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等游览参观点,将九凤谷景区门票收入纳入营
业收入不存在违反《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以及《关于整顿和规范游
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本次交易方案
的合规性构成影响,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
标的基本情况/二、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四)九凤谷门票收入的合法
合规性”中进行了更新和补充披露。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通过查阅湖北省住房和建设厅公布的《湖北省国家
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名单》和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湖北省自然
保护区名录》,确认九凤谷景区不在目录名单内;独立财务顾问取得
并查阅了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都市环境保护局、宜都市林业
局、宜都市文体新闻出版广电旅游局出具的证明,以及宜都市物价局
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出具《关于三峡九凤谷生态旅游度假区门票价
格的复函》,各政府主管部门均明确三峡九凤谷景区属于非公共资源、
是由商业性投资兴建的景观,不属于风景名胜区等依托国家资源的游
览景点,其景区内的各项设施由其自主管理。独立财务顾问对九凤谷
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并对九凤谷景区进行实地查看。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三峡九凤谷景区不属于建设部门
主管的风景名胜区,亦不属于依托国家资源的世界遗产、自然保护区、
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等游览参观点,将九凤谷景
区门票收入纳入营业收入不存在违反《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以及《关
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不会
对本次交易方案的合规性构成影响,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问题二、预案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中有西陵峡口风景名胜区的经营,但与九凤谷不
存在竞争关系,主要原因是双方在资源依托、景区特色上存在明显差
异。请说明以上述理由来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的合理性,以及双方在
人员、业务、财务、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是否保持了
独立性。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不构成同业竞争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宜昌交运将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上新增九凤谷景
区的开发和运营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交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宜昌三峡旅游度假区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度假区公司”)从事西陵峡口风景名胜区的
开发和运营,与九凤谷的景区业务相近。
宜昌三峡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曾用名“宜昌三峡新起点旅
游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交旅集团持有其 100%的股权。
根据《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度假区公司
负责三游洞管理处、桃花村管理处的日常管理、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
三游洞管理处和桃花村管理处在度假区公司统一管理下运转。三游洞
管理处、桃花村管理处是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管理局的下属公益
二类事业单位,负责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目前,度假区公司主要业务和资产包括三游洞、世外桃源、龙泉
洞、三峡猴溪等西陵峡口风景名胜区主要景点。度假区公司与九凤谷
不存在同业竞争,理由如下:
(一)景区特色和客户群体差异
西陵峡口风景名胜区位于长江三峡中最长的一段——西陵峡的
峡口处,被称为“三峡之门户”,是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西陵
峡口风景名胜区由三游洞、世外桃源、三峡猴溪等景点组成,其中三
游洞是其中人文气息最厚重的一个。三游洞被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
物保护单位,唐代诗人白居易偕其弟白行简与好友元稹曾三人同游此
地,人称“前三游”;到宋代,苏洵、苏轼、苏辙父子三人也一同来
游过此洞,人称“后三游”。西陵峡口风景名胜区依赖自然资源禀赋,
打造以西陵峡谷奇观和历史人文景观为主要特色的观光游览景区。
九凤谷景区致力于发展成为“鄂西地区体验式旅游目的地”,围
绕客户体验自行投资开发完善的产品链,现已形成以主题化生态花海
观光为基础,增添峡谷玻璃桥、高空滑索、丛林滑道、丛林探险、小
动物表演等众多游客互动式体验游乐项目。九凤谷景区依赖众多特色
项目,打造以互动和体验为主的休闲旅游目的地。
旅游消费属于重复消费、多次消费的品种,旅游行业内,各企业
因各自资源禀赋、经营模式的差异,游客在出行时可选择的目的地与
游玩形式也较为广泛。九凤谷景区和西陵峡口风景名胜区各自分别以
互动体验和观光游览为特色,景区特色的明显差异,导致其客户群体
也存在不同。
(二)景区所处旅游区域差异
西陵峡风景区位于宜昌市西郊,东起葛洲坝,西至三峡大坝,位
于“两坝一峡”观光休闲游的主体旅游线路。九凤谷景区位于宜都市
五眼泉镇,地处宜昌市以南,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相邻,九凤谷景区
与五峰国际滑雪场等互动体验式旅游目的地处于同一旅游圈。
景区所处旅游区域的差异导致二者在辐射范围和半径上存在较
小的交叉可能。
(三)景区性质和经营目的差异
《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不得从事
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不得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
委托给企业或者个人行使。”《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
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05 号)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对依托国家资源的世界遗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
文物保护单位和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等游览参观点,不得以门票经营
权、景点开发经营权打包上市。”
西陵峡口风景名胜区属于国家风景名胜区,且核心景点三游洞被
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度假区公司根据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
昌管理委员会的部署,负责三游洞管理处、桃花村管理处的日常管理、
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并承担国家重点文物保护的重要职责,肩负一
定的社会公益职能。
而九凤谷景区属于非公共资源、是由商业性投资兴建的景观,不
属于依托国家资源的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
文物保护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等游览参观点,其景区内的各项设施由
其自主管理。九凤谷根据自身战略寻求长远发展,为股东赚取投资回
报。
景区性质和经营目的差异,也导致其在景区开发、运营管理等方
面存在较大差异。
为避免本次交易完成后出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宜
昌交运经营相同业务或类似业务的情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交旅集团、
实际控制人宜昌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
诺内容详见本预案“重大事项提示”之“十一、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
出的重要承诺”。
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重大事项提示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五)本次交易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和“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五)
本次交易对同业竞争的影响”中进行了更新和补充披露。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基于旅游消费重复消费、多次消费的特性,以及各企业因各自资
源禀赋、经营模式的差异,导致旅游行业市场竞争不具有强烈的排他
性。且九凤谷景区和西陵峡口风景名胜区在景区特色和客户群体、景
区所处旅游区域、景区性质和经营目的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二
者不存在实质的同业竞争关系。
二、九凤谷在人员、业务、财务、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
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九凤谷在人员、业务、财务、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
面均保持独立,具体如下:
(一)人员独立性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九凤谷有 58 名正式员工,全部签署了劳动
合同,员工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由九凤谷独
立管理。九凤谷人员结构情况如下:
专业 人数 比例
管理人员 5 8.62%
销售人员 9 15.52%
运营人员 39 67.24%
行政人员 2 3.45%
财务人员 3 5.17%
合计 58 100.00%
九凤谷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管理人员没有在度假区公
司中兼职,九凤谷的财务人员未在度假区公司中兼职;九凤谷员工的
劳动、人事、工资报酬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由其独立管理。
(二)业务独立性
九凤谷的主营业务为旅游景区开发及经营,即通过对旅游景区景
点的特色化开发,为游客提供旅游度假、娱乐休闲等服务。九凤谷具
有独立完整的业务,拥有独立的经营理念、经营渠道,与度假区公司
不存在相互依赖关系。
九凤谷具有独立完整的采购、销售和运营系统,独立对外签订合
同,九凤谷进行商品采购和销售不依赖于度假区公司。
九凤谷与交旅集团及其控股的其他企业之间产权关系明确,九凤
谷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独立的经营系统和配套设施等资产。
九凤谷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设立了独立和完整的业务和职
能部门,包括财务部、工程部、票务部、运营部、营销部、企划部、
行政部、人事部八个职能部门。九凤谷组织结构如下:
董事长
总经理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 票 工 运 营 企 行 人
务 务 程 营 销 划 政 事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九凤谷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其
业务与度假区公司之间相互独立。
(三)财务独立性
九凤谷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工作。九凤谷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
未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九凤
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符合自身特点的
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九凤谷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
且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纳税。
九凤谷财务独立,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与度假区公司之间不
存在相互依赖情形。
(四)采购渠道和供应商独立性
九凤谷的采购内容主要是用于景区日常经营的物资采购、用于办
公的大件固定资产采购以及与景区开发相关的项目建设物资采购。九
凤谷建立了相关的采购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与工程相关的建设项目
所需物资采取公开招标的模式进行采购。日常物资采购以本地市场为
主,数量较大的则集中外地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
九凤谷具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系统,独立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九凤谷进行商品采购与度假区公司之间相互独立。
(五)销售渠道和客户独立性
九凤谷的销售渠道分为直销及代销两种模式。在直销模式中,九
凤谷直接对接客户进行产品销售或通过九凤谷直营微信店受理客户
预定、付款。在代销模式中,九凤谷通过与客源地的旅行社对接,由
旅行社代为销售九凤谷产品;或者通过携程网、同程网等旅游类网络
OTA 平台代为销售九凤谷产品。无论是直销或者代销模式,九凤谷均
利用自身的营销团队独立进行营销策划和推广,独立对外签署相关合
同或者协议,独立与渠道商进行结算。两种销售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1.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主要是针对按景区服务半径划分的重要客源地市场进
行销售。九凤谷通过互联网营销、传统户外广告营销及在重要节假日
或重点人群进行活动营销策划获得潜在游客的关注,从而实现精准销
售策略。
除游客以外,九凤谷重视直接与客源地的重点单位进行对接,如
大型企事业单位、自驾车俱乐部、社会团体等组织,通过对其进行上
门拜访及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直销九凤谷旅游产品。
2.代销模式
(1)旅行社代销
报告期内,九凤谷与传统旅行社签署代理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执
行协议价即底价结算方式(九凤谷将旅游产品与合作旅行社确定一个
底价,旅行社则赚取高于底价部分的差价)。旅行社通过其市场渠道
发布景点门票、线路行程等旅游产品信息,为客户出游全程进行相应
组织,为九凤谷最终达成旅游产品的销售解决组织、交通及住宿等各
个关键环节。
(2)网络 OTA 平台代销
报告期内九凤谷与国内主流旅游类网络 OTA 平台包括携程网、同
程网、美团及去哪儿网等平台有销售合作。
九凤谷与网络 OTA 平台签订网上合作协议后,在其网站上发布景
点门票、线路行程等信息,游客通过注册会员或直接登陆其网站或应
用,点击预订九凤谷旅游相关产品,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支付费用,
获取订单及门票二维码;游客持门票二维码办理入园手续实现旅游,
同时九凤谷与网络经营商根据游客订单进行销售结算。九凤谷按照签
订的协议价与网站电商平台进行结算,而网络电商平台赚取网络售卖
价格和协议价格之间的差价。
九凤谷有专职的营销人员和稳定的营销团队,具有独立完整的销
售系统。九凤谷独立与各旅行社、营销网络平台签署相关合同,与度
假区公司不存在相互依赖情形。
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
的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七)独立性情况”中进行了更新和补充
披露。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查阅了九凤谷的股权结构图和组织结构图、人员名
册、人员工资表和社保缴纳凭证、资产权属凭证、财务核算体系、财
务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及采购、销售合同等资料,实地考察了九
凤谷的服务场所,并对九凤谷各事业部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后认为:九凤谷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
经营的能力,九凤谷在人员、业务、财务、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
应商等方面均保持了独立性。
问题三、根据预案披露的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请补充说明:
(1)九凤谷 2017 年和 2018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594.61 万元、
2,196.36 万元,净利润为分别为-771.39 万元和 625 万元,业绩增长
的主要原因是客流量大幅增长。请说明九凤谷 2018 年客流量大幅增
长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2)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九凤谷营业成本、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毛利率等主要财务指标,并请结合所处行业特点说明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是否与营业收入相匹配。
回复:
一、九凤谷 2018 年客流量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2017 年九凤谷接纳游客 13.86 万人次,2018 年接纳游客 24.98
万人次。客流大幅增长主要原因如下:
(一)三峡九凤谷景区升级为国家 4A 级旅游景区
2018 年 1 月,湖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正式批准三
峡九凤谷景区升级为国家 4A 级旅游景区。国家 4A 级旅游景区评定通
过后,三峡九凤谷景区在景区硬件、景区道路交通、导游、卫生、特
色等各方面都具有较大提升,在服务细节上和服务质量上都达到了更
高的要求,园区景观更加优美、设施更加完善、服务更加文明、管理
更加规范。国家 4A 级旅游景区的认定,也让三峡九凤谷景区拥有了
更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和旅游品牌价值。
(二)大型国有企业的战略投资为九凤谷带来更多资源支持
2017 年 10 月,交旅集团增资并成为九凤谷的控股股东,交旅集
团为九凤谷带来了更多的资源支持。
交旅集团控股后,九凤谷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1,000 万元迅速增加
到 3,000 万元,交旅集团向九凤谷提供了 1,470 万元经营性借款,九
凤谷资本实力明显增强。
交旅集团控股后,对九凤谷管理团队进行了调整,在营销管理和
渠道拓展方面取得了较大的突破。在散客营销上,九凤谷通过互联网
营销、传统户外广告营销及在重要节假日或重点人群进行活动营销策
划获得潜在游客的关注,并直接与客源地的重点单位进行对接,通过
对其进行上门拜访及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直销景区旅游产品,多种营
销模式的结构性组合,带动了散客流量的大幅增加;在旅行社营销方
面九凤谷大力拓展合作范围,2017 年九凤谷旅行社合作数量为 33 家,
2018 年旅行社合作数量为 44 家,旅行社合作数量的增加带动了团客
流量的大幅增长。
(三)景区发展更加成熟,游乐项目更加丰富
2018 年九凤谷景区运营与发展相对 2017 年更为成熟,九凤谷不
断优化旅游服务产业链,满足游客的吃、行、游、购、娱。峡谷玻璃
桥、高空滑索、丛林滑道、丛林探险、小动物表演等众多游客互动式
体验游乐项目的开发和完善也吸引了更多游客。
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
的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八)九凤谷景区客流量情况”中进行了
更新和补充披露。
二、九凤谷补充财务情况及说明
九凤谷最近两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2,196.36 594.61
营业成本 819.46 566.17
毛利率 62.69% 4.78%
营业利润 727.90 -599.11
净利润 625.00 -771.39
经营现金流入 2,447.87 744.99
经营现金流入/营业收入 111.45% 125.29%
经营现金流出 1,202.68 633.57
经营现金流出/营业成本 146.76% 111.90%
经营现金净流入 1,245.19 111.42
经营现金净流入/营业利润 171.07% -18.60%
九凤谷 2018 年与 2017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 2,447.87 万
元及 744.99 万元, 2018 年营业收入的大幅增长导致经营活动现金
流入的相应增加,与营业收入、净利润及毛利率的变动趋势相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与年度收入相匹配,符合旅游景区现金回笼
较快的销售模式特点。
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
的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五)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
指标”中进行了更新和补充披露。
问题四、预案披露,九凤谷经营的滑索及观光车等相关娱乐设备
属于特种设备,存在安全性风险,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影响企业正常
经营的相关资质。请补充说明:(1)九凤谷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发
生过重大人身安全事故,如是,请说明上述事故对标的公司的具体影
响,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额、处罚情况、法律责任等。(2)九凤谷
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制度,以及安全设施运行情况。(3)九凤
谷正常经营是否需要相关资质,如需要,请说明资质名称、到期日及
是否存在到期后无法续期的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一、九凤谷不存在安全隐患及重大人身安全事故情况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 41 号)第三十九条:“根
据旅游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以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
影响,旅游突发事件一般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一般旅游突发事件,是指下列情形:(一)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 人以下或者重伤 10 人以下;
(二)旅游者 50 人以下滞留超过 24 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
造成一定影响;(三)其他在境内外产生一定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
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威胁的事件。”
九凤谷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有效预防和减
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未发生过《旅游安全管理办法》所述的的旅
游突发事件。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对宜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
了访谈,宜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报告期内对九凤谷在安全生产
制度的建设与实施、硬件设备设施的运行等方面作了相关检查,没有
发现重大隐患和重大事故情形。
宜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出具证明:“湖
北三峡九凤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日,
我局未收到发生生产安全重大事故人身伤亡情况报告,该公司未因安
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我局行政处罚。”
宜都市文体新闻出版广电旅游局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出具证明:
“我局执法部门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日没有因该公司违
反旅游管理法律法规的执法处罚记录。”
宜都市公安局五眼泉派出所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出具证明:“湖
北三峡九凤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止,该
公司无受刑事立案调查及刑事处罚的相关记录。”
综上所述,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九凤谷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
发生过重大人身安全事故,亦未因安全问题受到相关行政处罚,不会
对九凤谷的正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九凤谷的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设施运行情况
九凤谷组建了三峡九凤谷旅游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建立科学
化的管理体系,对包括滑索、滑道、观光车在内的游乐设施确保安全
责任到位,以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游客、员工及公
司的人身、财产安全,九凤谷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九凤谷建
立了包括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服务人员在内的安全责任制,有针对
性地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生产文件,包括《设施设备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安全环保
教育培训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三峡九凤谷旅游区安全
应急预案》、《三峡九凤谷旅游区观光车事故应急预案》、《三峡九凤谷
旅游区滑索应急救援预案》、《三峡九凤谷旅游区游乐设施特种设备隐
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成立了安全生产
领导小组,建立了安全岗位责任制以及安全工作日常制度,对各项设
备安全保障措施进行了规定。
九凤谷注重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
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技能和应急处理
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九凤谷相关人员取得
《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情况如下:
三、设备及人员资质情况
(一)滑索的资质情况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登记情况如下:
产品编号 登记编号 设备种类 设备类别 定期检测到期日
游 E4 鄂 E00022 无动力游乐设
1709040345 大型游乐设施 2019.11
(18) 施
2.滑索操作人员登记情况:
序
持证人 证书名称 发证单位 考试/培训机构 有效期 从业类型
号
特种设备作 宜昌市质量 湖北特种设备检 2016.04.29- 大型游乐设
1 王大桦
业人员证 监督管理局 验检测研究院 2020.04.29 施操作(Y3)
特种设备作 宜昌市质量 湖北特种设备检 2016.04.29- 大型游乐设
2 杜卫华
业人员证 监督管理局 验检测研究院 2020.04.29 施操作(Y3)
特种设备作 宜昌市质量 湖北特种设备检 2016.04.29- 大型游乐设
3 谢宗伍
业人员证 监督管理局 验检测研究院 2020.04.29 施操作(Y3)
特种设备作 宜昌市质量 湖北特种设备检 2015.04.24- 大型游乐设
4 陈亮
业人员证 监督管理局 验检测研究院 2019.04.24 施操作(Y3)
特种设备作 宜昌市质量 湖北特种设备检 2015.04.24- 大型游乐设
5 黄国锐
业人员证 监督管理局 验检测研究院 2019.04.24 施操作(Y3)
特种设备作 宜昌市质量 湖北特种设备检 2015.04.24- 大型游乐设
6 吴祥玉
业人员证 监督管理局 验检测研究院 2019.04.24 施操作(Y3)
特种设备作 宜昌市质量 湖北特种设备检 2015.04.24- 大型游乐设
7 吴承毅
业人员证 监督管理局 验检测研究院 2019.04.24 施操作(Y3)
(二)观光车的资质情况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登记情况如下:
定期检验到期
序号 设备种类 设备类别 发证日期
日
1 场(厂)内专用机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 2018.09.30 2019.09.01
2 场(厂)内专用机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 2018.09.30 2019.09.01
3 场(厂)内专用机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 2018.09.30 2019.09.01
4 场(厂)内专用机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 2018.09.30 2019.09.01
5 场(厂)内专用机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 2018.09.30 2019.09.01
2.观光车操作人员登记情况:
序
持证人 证书名称 发证单位 考试/培训机构 有效期 从业类型
号
内燃观光
特种设备作 宜昌市质量监 湖北特种设备检 2018.04.24-
1 廖全国 车司机
业人员证 督管理局 验检测研究院 2022.04.24
(N4)
内燃观光
特种设备作 宜昌市质量监 湖北特种设备检 2018.08.15-
2 董金龙 车司机
业人员证 督管理局 验检测研究院 2022.08.15
(N4)
内燃观光
特种设备作 宜昌市质量监 湖北特种设备检 2018.08.15-
3 余国梁 车司机
业人员证 督管理局 验检测研究院 2022.08.15
(N4)
内燃观光
特种设备作 宜昌市质量监 湖北特种设备检 2018.10.22-
4 李光清 车司机
业人员证 督管理局 验检测研究院 2022.10.22
(N4)
内燃观光
特种设备作 宜昌市质量监 湖北特种设备检 2015.07.13-
5 李正权 车司机
业人员证 督管理局 验检测研究院 2019.07.12
(N4)
内燃观光
特种设备作 宜昌市质量监 湖北特种设备检 2015.07.13-
6 郑华莉 车司机
业人员证 督管理局 验检测研究院 2019.07.12
(N4)
内燃观光
特种设备作 宜昌市质量监 湖北特种设备检 2015.07.13-
7 李国华 车司机
业人员证 督管理局 验检测研究院 2019.07.12
(N4)
内燃观光
特种设备作 宜昌市质量监 湖北特种设备检 2015.07.13-
8 代天元 车司机
业人员证 督管理局 验检测研究院 2019.07.12
(N4)
场(厂)内
特种设备安
宜昌市质量监 湖北特种设备检 2018.02.02- 专用机动
9 袁小丰 全管理人员
督管理局 验检测研究院 2022.02.02 车辆安全
证
管理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特种设备使用单
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第二十八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
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1 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
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和能效测试。未经定期检验
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报告期内,滑索及观光车等特种设备均已按照相关要求取得了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完成了定期检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已按
照要求取得了相应的证书。九凤谷经营相关资质完整,经营合法合规。
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
的基本情况/二、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五)九凤谷的安全运营及资质
情况”中进行了更新和补充披露。
问题五、预案披露,九凤谷存在《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农村
林地流转合同》到期不能续约的风险及部分土地和房产无法办理权证
的风险。请说明上述土地的具体面积、占景区用地面积的比例、用途、
重要性等以及到期不能续约和无法办理权证的具体影响及应对措施。
回复:
一、九凤谷使用土地的情况
九凤谷景区使用的土地由两部分构成,一类是非建设用地,九凤
谷以租赁经营的形式将位于弭水桥村、望佛桥村、望洲坪村及丑溪大
峡谷一带的土地或者林地,用于旅游景区开发项目,该类土地的租用
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另外一类是建设用地,用于修建游客中心、景
区大门、公共厕所、餐厅、商铺等景区基础运营设施。
九凤谷分别与五眼泉镇弭水桥村村委会、五眼泉镇望佛桥村村委
会、潘家湾土家族乡望洲坪村村委会签订了《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和
《农村林地流转合同》,租赁经营位于弭水桥村、望佛桥村、望洲坪
村及丑溪大峡谷一带的土地或者林地。九凤谷与各村委会签订的相关
土地租赁合同情况如下:
合同 土 土
出
序 名称 地 地 租赁 合同签 相关用途
租 坐落 租金 其他
号 及编 性 面 期限 订日期 限制
人
号 质 积
租赁土地上属于村民自我
发展的现有绿化数目和其
五 他经济林木由乙方向村民
不擅自改
眼 按市场价格收购,收购以后
汪德庆 变土地使
泉 的苗木和林木归乙方所有,
村 等村民 用性质用
《农 镇 由乙方处置,其他青苗附着
民 承包的 2015. 600 于非农建
村土 弭 108. 2014 年 物和生产基础设施由甲方
承 位于该 01.01 元/亩/ 设,因为发
1 地租 水 75 9月3 负责清除,如果在土地交付
包 村十组 -2028 年(递 展需要改
赁合 桥 亩 日 准备过渡期内不清除的,视
土 共四处 .12.31 增) 变用途的,
同》 村 为甲方放弃,乙方有权自行
地 集中连 合同双方
村 处置;租赁土地于 2014 年
片 依法办理
委 12 月 31 日前全部移交给乙
相关手续
会 方;租赁期内的每个年度,
乙方付给甲方工作协调费
10000 元
五 不擅自改 租赁土地上属于村民自我
眼 汪德庆 变土地使 发展的现有绿化数目和其
《农
泉 村 等村民 用性质(场 他经济林木由乙方向村民
村土
镇 民 承包的 2015. 600 地修建和 按市场价格收购,收购以后
地租 2014 年
弭 承 位于该 62.6 01.01 元/亩/ 道路建设 的苗木和林木归乙方所有,
2 赁合 10 月
水 包 村十组 6 亩 -2028 年(递 除外),因 由乙方处置,其他青苗附着
同》 20 日
桥 土 共三处 .12.31 增) 为发展需 物和生产基础设施由甲方
(004
村 地 集中连 要改变用 负责清除,如果在土地交付
)
村 片 途的,合同 准备过渡期内不清除的,视
委 双方依法 为甲方放弃,乙方有权自行
会 办理相关 处置;租赁土地于 2014 年
手续 12 月 31 日前全部移交给乙
方;租赁期内的每个年度,
乙方付给甲方工作协调费
6000 元
租赁土地上属于村民自我
发展的现有绿化数目和其
不擅自改
五 他经济林木由乙方向村民
变土地使
眼 刘大新 按市场价格收购,收购以后
用性质(场
《农 泉 等村民 的苗木和林木归乙方所有,
村 地修建和
村土 镇 承包的 由乙方处置,其他青苗附着
民 2015. 600 道路建设
地租 弭 位于该 170. 2014 年 物和生产基础设施由甲方
承 01.01 元/亩/ 除外),因
3 赁合 水 村十组 50 10 月 负责清除,如果在土地交付
包 -2028 年(递 为发展需
同》 桥 和九组 亩 24 日 准备过渡期内不清除的,视
土 .12.31 增) 要改变用
(005 村 共七处 为甲方放弃,乙方有权自行
地 途的,合同
) 村 集中连 处置;租赁土地于 2014 年
双方依法
委 片 12 月 31 日前全部移交给乙
办理相关
会 方;租赁期内的每个年度,
手续
乙方付给甲方工作协调费
17000 元
租赁土地上属于村民自我
不擅自改 发展的现有绿化数目和其
五 变土地使 他经济林木由乙方向村民
眼 用性质(场 按市场价格收购,收购以后
《农 泉 地/景观修 的苗木和林木归乙方所有,
村 张忠红
村土 镇 建和道路 由乙方处置,其他青苗附着
民 等村民 2015. 600
地租 弭 2015 年 建设除 物和生产基础设施由甲方
承 承包的 12.1 01.01 元/亩/
4 赁合 水 2 月 3 外),因为 负责清除,如果在土地交付
包 位于该 6 亩 -2028 年(递
同》 桥 日 发展需要 准备过渡期内不清除的,视
土 村十组 .12.31 增)
(008 村 改变用途 为甲方放弃,乙方有权自行
地 的土地
) 村 的,合同双 处置;租赁土地于 2015 年 2
委 方依法办 月 10 日前全部移交给乙方;
会 理相关手 租赁期内的每个年度,乙方
续 付给甲方工作协调费 1000
元
五 丑
《丑 眼 溪 租赁的厂房地于 2014 年 10
原丑溪
溪原 泉 废 月 1 日前全部移交给乙方,
废旧土 2015.
废旧 镇 旧 2014 年 用于项目 租赁后的原厂房设施由乙
纸厂的 01.01 2 万/
5 土纸 弭 土 8亩 9 月 3 建设发展 方负责处置;乙方依法决定
全部厂 -2028 年
厂租 水 纸 日 需要 租赁场地的经营项目,有权
房和场 .12.31
赁合 桥 厂 改变现有地型地貌,但必须
地
同》 村 的 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同意
村 全
委 部
会 厂
房
和
场
地
村
谢宗诚
五 民
等村民
眼 承 林地流转后,乙方享有使用
《农 承包的
泉 包 权、经营权、收益权(不包
村林 丑溪大
镇 林 括林木收益权),如因旅游
地流 峡谷附 2015.
望 地 100 2015 年 用于旅游 项目建设的需要,有权自主
转合 近一带 76.1 01.01
6 佛 和 元/亩/ 1 月 20 项目开发 在林地上建设相关旅游项
同》 集中连 亩 -2034
桥 村 年 日 建设 目基础设施和自主处置林
(望 片区域 .12.31
村 集 木,对其中胸径 5cm 以上的
桥 的林地
村 体 林木进行处置后,需向甲方
01) 和村集
委 的 村民按政策进行补偿
体的封
会 封
山
山
租赁土地上属于村民自我
五
发展的现有绿化数目和其
眼
《农 谢宗诚 他经济林木由乙方向村民
泉
村土 村 等村民 按市场价格收购,收购以后
镇
地租 民 承包的 2015. 600 的苗木和林木归乙方所有,
望 2015 年 用于发展
赁合 承 位于该 13.8 01.01 元/亩/ 由乙方处置,其他青苗附着
7 佛 1 月 20 旅游项目
同》 包 村 2 组丑 3 亩 -2028 年(递 物和生产基础设施由甲方
桥 日 建设
(望 土 溪大湾 .12.31 增) 负责清除,如果不清除的,
村
桥 地 龙潭湾 视为甲方放弃,乙方有权自
村
02) 片 行处置;租赁土地于 2015
委
年 1 月 25 日前全部移交给
会
乙方
租赁土地上属于村民自我
五
严纯祥 发展的现有绿化数目和其
眼
《农 等村民 他经济林木由乙方向村民
泉
村土 村 承包的 按市场价格收购,收购以后
镇
地租 民 位于该 2015. 600 的苗木和林木归乙方所有,
望 2016 年 用于发展
赁合 承 村 2 组、 59.6 04.01 元/亩/ 由乙方处置,其他青苗附着
8 佛 1 月 26 旅游项目
同》 包 以村主 2 亩 -2028 年(递 物和生产基础设施由甲方
桥 日 建设
(望 土 干公路 .12.31 增) 负责清除,如果不清除的,
村
桥 地 两边为 视为甲方放弃,乙方有权自
村
05) 主的集 行处置;租赁土地于 2015
委
中连片 年 9 月 15 日前全部移交给
会
乙方
9 《农 潘 村 谢辉胜 46.3 2015. 600 2015 年 用于发展 租赁土地上属于村民自我
村土 家 民 等村民 4 亩 01.01 元/亩/ 3 月 30 旅游项目 发展的现有绿化数目和其
地租 湾 承 承包的 -2028 年(递 日 建设 他经济林木由乙方向村民
赁合 土 包 位于该 .12.31 增) 按市场价格收购,收购以后
同》 家 土 村 1 组谢 的苗木和林木归乙方所有,
(望 族 地 爱平房 由乙方处置,其他青苗附着
坪 乡 和 屋周围 物和生产基础设施由甲方
01) 望 部 片的土 负责清除,如果不清除的,
洲 分 地和部 视为甲方放弃,乙方有权自
坪 村 分村集 行处置;租赁土地于 2015
村 集 体土地 年 3 月 30 日前全部移交给
村 体 乙方
委 土
会 地
潘
聂永林
家
等村民
湾
承包的
《农 土
位于望
村林 家 村
洲坪废
地流 族 民 2015.
弃电站 100 2015 年 用于旅游
转合 乡 承 81.2 01.01
10 湖附近 元/亩/ 3 月 30 项目开发
同》 望 包 亩 -2034
及其下 年 日 建设
(望 洲 林 .12.31
游附近
坪 坪 地
一带集 林地流转后,乙方享有使用
02) 村
中连片 权、经营权、收益权(不包
村
区域的 括林木收益权),如因旅游
委
林地 项目建设的需要,有权自主
会
在林地上建设相关旅游项
潘
目基础设施和自主处置林
家
木,对其中胸径 5cm 以上的
湾
林木进行处置后,需向甲方
《农 土 村民肖
村民按政策进行补偿
村林 家 村 玉承包
地流 族 民 的位于 2015.
100 2015 年 用于旅游
转合 乡 承 丑溪峡 18 01.01
11 元/亩/ 7 月 2 项目开发
同》 望 包 谷区域 亩 -2034
年 日 建设
(望 洲 林 的筛子 .12.31
坪 坪 地 坡山林
05) 村 地
村
委
会
657.
合计 16 - - - - -
亩
注:1.上述签署《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农村林地流转合同》
的各村委会分别与本村村民签订了租赁或者流转协议,并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
营法》取得了村民代表会议有关上述土地租赁事项的有效通过,宜都
市五眼泉镇人民政府和宜都市潘家湾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分别就上述
租赁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批复意见。
2.在上述租赁土地中存在修建游客中心、景区大门、公共厕所、
餐厅、商铺等地上建筑物的情况,2019 年 1 月 16 日宜都市规划局确
认的关于九凤谷地上建筑物占地面积为 10.33 亩,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该等地上建筑物属于建设用地,相关
审批手续正在办理过程当中。
二、到期不能续约和无法办理权证的具体影响及应对措施
(一)租赁土地到期不能续约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2018 年 1 月,湖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正式批准三
峡九凤谷景区升级为国家 4A 级旅游景区。国家 4A 级旅游景区的认定,
也让三峡九凤谷景区拥有了更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和旅游品牌价值。
九凤谷景区已经成为宜都市重要的城市名片和休闲经济增长点,九凤
谷景区的发展也受到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更成为当地居民的重要收
入来源,在精准扶贫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九凤谷已经与当地政府和居民保持了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九凤
谷的发展带动了当地居民致富和当地经济的发展,受到当地居民和政
府的积极支持和高度评价。在持续合作过程中,地方经济增长、居民
收入提升与九凤谷未来进一步发展壮大将形成更加紧密的协同效应,
未来租赁合同到期后无法续约的可能性很小。
五眼泉镇弭水桥村村委会、五眼泉镇望佛桥村村委会、潘家湾土
家族乡望洲坪村村委会分别于 2019 年 2 月 21 日出具了《关于土地租
赁合同到期续约的承诺》,承诺如下:“本村委会与湖北三峡九凤谷旅
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林地租赁合同,将本村集体所有的部分
土地/林地用于九凤谷景区旅游项目开发建设。鉴于九凤谷景区在本
村经济发展和居民创收致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村委会将在相关租
赁合同到期前,积极协调本村村民和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完成上述土地/林地租赁合同的续约工作。”
(二)出让土地无法办理权证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宜都市国土资源局已出具《拟征收土地告知书》批准征收九凤谷
用于建设项目的农用土地,预计将于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披露前完成
农用地转用手续和土地出让协议的签署工作。如果相关权证不能办理,
九凤谷在土地使用方面将存在瑕疵,且其地上建筑物亦将无法办理权
证。九凤谷目前正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积极办理土地
出让和后续的权证办理手续,预计不存在影响其办理权证的实质性障
碍。
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
的基本情况/二、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六)九凤谷的土地使用情况”
和“重大风险提示/(二)经营风险”中进行了更新和补充披露。
问题六、预案披露,2017 年 8 月裴道兵对九凤谷第一次增资时
以实物资产评估增值出资存在出资瑕疵,并在此后以货币资金出资更
换原实物资产出资以解决出资瑕疵问题。请说明上述事项是否已解决,
是否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九凤谷 2017 年 8 月裴道兵增资实缴的相关事项解决情况
2018 年 12 月 26 日,九凤谷召开 2018 年第六次股东会,全体股
东一致同意股东裴道兵原实物出资的 428 万元,现以货币出资的方式
置换,货币出资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缴纳。
2018 年 12 月 26 日,九凤谷全体股东签署《湖北三峡九凤谷旅
游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2018 年 12 月 28 日,宜昌市宜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宜都
工商)登记企备字[2018]第 38 号”《备案通知书》,核准九凤谷股东
(股权)备案,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51%,裴道兵持股 49%。
2019 年 1 月 1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
第 ZE20007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九凤谷已收到
股东裴道兵缴纳的用以更换实物资产出资的货币资金 428 万元。针对
此次出资方式变更,对上述补足出资进行了验证。
此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裴道兵 1,470 1,470 49
宜昌道行文旅开发
2 1,530 1,530 51
有限公司
合计 3,000 3,000 100
二、合法性分析
经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湖北三峡九凤谷旅
游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九凤谷股东裴道兵对其认缴但未按照
法律规定实缴部分进行了补缴,该事项的完成说明九凤谷股东裴道兵
完成了相关出资义务的履行,且取得九凤谷另一个股东宜昌道行文旅
开发有限公司的同意(详见前述 2018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湖北三峡
九凤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六次股东会)。
上述相关出资置换已完成相关工商备案登记程序,实缴出资已全
额到位,上述出资瑕疵问题已解决,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
律风险。
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
的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二)历史沿革”中进行了更新和补充披
露。
律师核查意见:
律师认为,上述事项均已解决,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问题七、请你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明确披露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复牌之日起至实
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回复: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本次复牌之日起至实施
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交旅集团和宜昌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计划
的承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宜昌交运股票复牌之
日起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毕期间,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复牌之日起至实
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出具的《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宜昌交运股票复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实施完毕期间,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
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重大事项提示/
十、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
组复牌之日至实施完毕期间的减持计划”、“重大事项提示/十一、本
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和“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八、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
之日至实施完毕期间的减持计划”中进行了更新和补充披露。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