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交运:关于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的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9-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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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91 号)文件。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8 亿元的公
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
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
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
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
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在公司股东大
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