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交运: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学龙)2019-03-29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8
——彭学龙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18 年的工
作中,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勤勉、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
会议、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现就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1 次(其中现场会议 6 次,通讯
会议 5 次),本人应现场出席 6 次,均按时出席,应参加通讯表决 5
次,均按时参加;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5 次,本人应出席
5 次,均按时出席。本着诚信负责的原则,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前,
本人认真研读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公司实际情况,在审议各项议案
时,积极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
事会的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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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见下表:
报告期内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召开董事 次未亲自出
次数 次数 加会议次数 次数 数
会次数 席会议
11 11 6 5 0 0 否
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见下表:
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5 5 5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
时参加了所有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所有议案,并以严谨、审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和中小股东的权益。2018 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在 2018 年 1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
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2.在 2018 年 4 月 1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之前,本人
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会议期间,对公
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17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 2018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与预计金额差异原因、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向
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发行中期票据、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的资金往来情况、《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发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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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3.在 2018 年 5 月 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调整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4.在 2018 年 7 月 1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聘
任公司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5.在 2018 年 8 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6.在 2018 年 8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
案。
7.在 2018 年 9 月 1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之前,本
人对公司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
会议期间,对公司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并同意该议案。
8.在 2018 年 9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9.在 2018 年 10 月 1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修订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
议案。
10.在 2018 年 12 月 1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对
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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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办公时间约为 15 天。本人利用参加董
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其它时间,深入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方面的情况,听取工作人员对日常事务
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积极同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交流;主动掌握公司各产业板块的信息及行业政策,为公司的
产业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实时关注公司在生产、经营、知识产权、
劳动关系等方面的信息,为公司的合法合规运作提出建议;对公司内
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主动询证,积极有
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能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18 年度
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次会议,对于董事会提供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
并查阅相关资料,独立履行职责,对审核议案能够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
3.监督公司治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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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认真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
众股股东的利益。
4.加强自身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各项法规、制度,加深
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
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
护意识。
五、任职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考核与评价,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进行了认真的审核。
2.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与提名委员会其他成
员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履职情况进行了严
格审查。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19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和董事
会议题内容的情况下,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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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本人对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在 2018 年度
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本人联系方式:
adobepeng@163.com。
独立董事:彭学龙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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