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019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019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有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 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该事项的相关材料,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发表 如下意见: 本次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了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同意将该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何德明 吴奇凌 彭学龙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