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交运: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2021-01-19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21-007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补充协议签署的基本概况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
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旅集团”)于 2020
年 8 月 7 日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
议》。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调整情况,公司与交旅集团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认购数量”进行补充
确认。
上述《补充协议》签署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及关联监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第五条“认购数量”条款修改为:
“乙方同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低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份总数的 5%(含本数),且不高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份总数的 10%(含本数),乙方最终认购
股份数由乙方和甲方在发行价格确定后协商确定。”
2.若本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协议中相关条款规定不一致时,则以本
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
章之日起成立,并于原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成就时自动生效。
三、备查文件
经协议双方签署盖章的《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宜昌
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
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