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拟审议事项的有关资 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了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我们同意将该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奇凌 彭学龙 胡 伟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