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7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近日查询公
司银行账户发现,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明细如下:
序号 被冻结账户的单位 开户银行 账户类型 实际冻结金
名称 额(元)
1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 兴业银行黎明支行 基本存款账户 15,876.19
公司
2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 工商银行绵阳涪城支 一般存款账户 635,265.72
公司 行
3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温州分行 一般存款账户 56,618.32
公司
4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 华夏银行绵阳高新支 一般存款账户 29,471.97
公司 行
合计 - - - 737,232.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院的正式法律文书,故暂无冻结
申请人或债权人的信息,尚未知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具体原因。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油服业务、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业务
及大宗贸易业务。其中,油服业务主要由上市公司及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石化科技”)经营,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业务主要由四川仁智新
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仁智新材料”)经营,大宗贸易业务主要由
上市公司及上海衡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衡都”)经营。石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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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仁智新材料及上海衡都均作为独立法人主体运营,经自查业务开展和现金周
转情况良好。本次被冻结的账户为上市公司所使用的部分银行账户,日常主要用
于原油服业务客户回款及支付上市公司层面之管理费用,涉及往来的资金金额较
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的资金金额较小,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11%,非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用于收取货款和支付成本、
费用的主要银行账户,暂时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
性影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规定的实行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在本次账户被冻结事项解除之前,不排除后续公司其他账户继续被冻结的情
况发生。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事态发展,待收到相关法律文件后,将依法采
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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