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独立董事2018年述职报告(洪连鸿)2019-04-29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述职报告(洪连鸿)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在 2018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
尽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作如下报告:
一、2018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8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2
董 事 姓 职务 应 出 亲 自 委 托 是 否 连 续 两 次 列席股东大会次
名 席 次 出 席 出 席 未亲自出席会 数
数 次数 次数 议
洪连鸿 独立董 4 4 0 否 0
事
本人任期内对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无异
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 会议届
发表
号 次/事 发表时间 发表事项
意见
项
1 五届第
八次会 2018.8.2 1、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议
2 五届第
1、关于对外担保情况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九次会 2018.8.28 同意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议
3 五届第 1、关于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2018.10.25 同意
十次会 2、关于公司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的独立意见
议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 1、关于公司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
五届第 同意
可意见
十一次 2018.12.21
1、关于公司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
会议 同意
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第五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审计委员会:本人任期内共召开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2018 年第二
季度内审部工作报告、2018 年第三季度内审部工作报告及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
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2)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3)参与
年报工作的审计把关,监督公司财务信息的有关披露工作并与公司年审会计进行
了沟通和交流。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任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关
注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向有关人员询问,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深入调查,进而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本人主动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内审部门
等相关人员和部门的沟通与联络,积极了解公司最新的运行状况,及时提出合
理化意见和建议,有效降低了公司的运行成本和风险。
3、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浙江省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公司、保荐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活
动,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
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
的意见和建议。
4、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
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hlh6209@163.com
2019年,希望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加规范,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在董
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用优秀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本人将继续以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继续履行职责,紧密关注证券市场的变化,
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加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履行职
责的能力,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
展。
最后,对于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
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洪连鸿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