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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仁智: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1-07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ST 仁智           公告编号:2020-001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就

中小投资者对有关议案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即中小股东)是指除
了下列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1月6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月6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6日上午
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55号4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昊旻先生;

                                     1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30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0 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 81,842,4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672%。其中,出席
现 场 会 议的 股 东及 股 东代 理 人共 1 名, 共 计持 有 公司 有 表决 权 的股 份 数
81,387,0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5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计 9 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55,4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5%。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东 9 人,代表股份 455,4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1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455,4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10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1,826,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0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1,826,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0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


                                        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3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4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5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如下有关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各候选人所获
得的有效投票情况如下:

    3.01 关于选举温志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 81,600,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7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2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697%。

    表决结果:温志平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 关于选举陈泽虹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 81,605,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71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 21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0676%。
    表决结果:陈泽虹女士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 关于选举石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 81,510,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9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 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069%。
    表决结果:石磊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 关于选举梁昭亮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 81,510,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950%。


                                     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 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069%。
    表决结果:梁昭亮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5 关于选举李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 81,510,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9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 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069%。

    表决结果:李波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6 关于选举朱少冬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 81,510,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9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 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069%。
    表决结果:朱少冬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如下有关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各候选人所获得
的有效投票情况如下:

    4.01 关于选举傅冠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 81,600,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7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 2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697%。

    表决结果:傅冠强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 关于选举李薇薇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 81,600,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7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 2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697%。


                                   4
    表决结果:李薇薇女士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 关于选举童国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 81,510,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9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 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069%。
    表决结果:童国林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如下有关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各候选人
所获得的有效投票情况如下:
    5.01 关于选举胡光辉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 81,510,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9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 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069%。
    表决结果:胡光辉先生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02 关于选举王佳齐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 81,510,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9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 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069%。
    表决结果:王佳齐先生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5
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 月 7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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