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仁智: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ST 仁智          公告编号:2020- 030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加
通讯方式在深圳办公室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光辉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经出席监事审议并采
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 年年度报告》刊登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31),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
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落实自
查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落实自查表》。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能够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况,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实施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七)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2020 年第一季度
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36)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
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其客观、公正的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董事
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报告涉及
的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该专项说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公司的现状和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
说明。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