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仁智: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28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要求,勤勉、诚实地履行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在本年的工作
报告如下:
一、2019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届次 召开日期 召开方 审议事项
式
五届第八次会议 2019.2.26 现场加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损失的议案
通讯
五届第九次会议 2019.4.8 现场会 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议 议案
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四十三条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7.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
的措施的议案
10.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
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12.关于聘请本次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五届第十次会议 2019.4.11 现场加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通讯
五届第十二次会 2019.4.22 现场加 1.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
议 通讯 案
2.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五届第十一次会 2019.4.25 现场加 1.《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 通讯 2.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五届第十三次会 2019.8.28 通讯方 1.《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 式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届十四次会议 2019.10.28 通讯方 1.《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式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届十五次会议 2019.12.19 通讯方 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式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
和有关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勤勉尽职,认真
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
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
虚假记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经营状况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4、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
份的情况。
5、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审批额度为 2,000 万,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36.09%,实际已发生 1,800 万元,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的情形。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报告期内监事会换届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监事会进行了提前换届
选举,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胡光辉先生、王佳齐先生及刘
瑜斌先生将组成第六届监事会。
2020 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能,严格按照《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
策的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依法列
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了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
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