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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仁智: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2020-11-14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ST 仁智         公告编号:2020-094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上市
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
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
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011年10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07 号《关于
核准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四川
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以下简称“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28,61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发行价格为1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9,1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43,610,13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5,539,87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1年10月31日全部到位,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1]0355号《验资报告》。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
会计年度。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说明。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