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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仁智: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0-11-14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ST 仁智          公告编号:2020-102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说明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大华事务所作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能够

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工作内容,双方协商确定

2020 年审计费用为 150 万元,该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1、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品牌源自 1985 年 10 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
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1 月 26 日,为适应形势发
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
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8 月 31 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根据财政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
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1
月 3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
[2011]0101 号批复。2012 年 2 月 9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业务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
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职业责任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
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
公司)。
    2、人员情况
    目前合伙人数量:204 人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699 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 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 陈勇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2006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
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等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林万锞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2013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
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
    3、业务信息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8858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19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勇,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6 年起
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
核资、绩效考核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4 年,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万锞,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
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
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7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琪友,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 年开始从事审
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
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6 年开始专职负责质量复核工作,2019
年转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职负责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
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
限 15 年,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
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处分
3 次。具体如下:
    类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1次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2次         5次            9次            4次
  自律处分           无          1次            2次            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
律处分。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基于专
业判断,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
的职责,一致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公司董
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
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
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财务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
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0 年度
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根据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工作内容,双方协商确定
2020 年审计费用为 150 万元,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
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