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ST 仁智 公告编号:2020-117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 12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京基滨河时代广场A座2405室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温志平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2日(星期二);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9 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 110,268,0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675%。其中,出 1 席现场会 议的股 东及 股东代 理人共 1 名, 共计持 有公司 有表决 权的 股份数 81,387,0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5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计 28 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8,881,02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108%。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 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28,881,02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0108%。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 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28 人 ,代表股份 28,881,028 股,占 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010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485,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98.6289%;反对 39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7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回避 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485,0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89%;反对 39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 审议通过《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 28,485,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98.6289%;反对 39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7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2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回避 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485,0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89%;反对 39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2) 审议通过《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 28,485,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98.6289%;反对 39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7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回避 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485,0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89%;反对 39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3) 审议通过《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28,548,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98.8494%;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5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关联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548,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94%;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3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4) 审议通过《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28,548,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98.8494%;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5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关联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548,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94%;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5) 审议通过《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28,548,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98.8494%;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5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关联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548,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94%;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4 (6)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 28,548,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98.8494%;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48,7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94%;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7) 审议通过《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 28,548,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98.8494%;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48,7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94%;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8) 审议通过《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 28,548,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98.8494%;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48,7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94%;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9) 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 28,548,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98.8494%;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48,7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94%;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10) 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 28,548,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98.8494%;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48,7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94%;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548,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98.8494%;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48,7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94%;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548,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98.8494%;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48,7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94%;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 7 表决情况:同意 28,548,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98.8494%;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48,7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94%;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548,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98.8494%;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48,7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94%;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548,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98.8494%;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48,7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94%;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548,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98.8494%;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48,7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94%;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548,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98.8494%;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48,7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94%;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9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 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548,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98.8494%;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48,7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94%;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9,935,7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99.6986%;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0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9,935,7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99.6986%;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0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48,7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10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94%;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 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 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