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仁智: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30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
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勤勉、诚实地履行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
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在
本年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 召开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召开方式
号 日期
2020. 第六届第 现场加
1 1、《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6 一次会议 通讯会议
1、《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
2020. 第六届第 现场加
2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4.24 二次会议 通讯会议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8、《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
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
说明》
2020. 第六届第
3 1、《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通讯会议
8.26 三次会议
2020. 第六届第 1、《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4 通讯会议
9.14 四次会议 的议案》
2020. 第六届第
5 1、《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通讯会议
10.28 五次会议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
2020. 第六届第 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6 通讯会议
11.13 六次会议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的议案》;
7、《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
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平达新材料有限
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
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
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
会和有关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勤勉尽职,认
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
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
虚假记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经营状况。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持有的余干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40%股权。除上述情况外,
本年度公司无其他资产收购、出售行为,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权益或
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
司股份的情况。
5、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审批额度为 5,000 万,实际已发生 2,7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1.40%,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损失的情形。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报告期内,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报告期内监事会换届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胡光辉先生、王佳齐先生及刘瑜斌先生组成第六届监事会。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能,严格按照《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
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依法列席股
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了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
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有
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