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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仁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2021-07-13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

                      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仁智股份”)拟出售其持有
的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台农商行”)36,291,991 股
股份,占三台农商行全部股份的 6.76%(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
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
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
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
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
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仁智股份本次重组
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仁智股份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仁智股份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江西天然气能源投资有
限公司及新余鸿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余干县天然气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余干天然气”)40%股权。经各方友好协商,转让价款为 1,600 万
元。交易完成后,仁智股份不再持有余干天然气股权。

   2020 年 12 月,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除上述资产交易外,仁智股份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交易。上述资产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与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或者相关资产,因此在测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时,上述资产交易不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此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项目主办人签名:
                                          陈清




                                          常江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