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仁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7-13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智股份”、“上市公司”、“公司”)拟
出售持有的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台农商行”)
36,291,991 股股份,占其全部股份的 6.76%(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或
“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18]36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文件的规
定。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进行
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仁智股份就本次重组首次披露前
六个月(即 2020 年 12 月 28 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即 2021 年 7 月
12 日)止。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为: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前述自然人的配偶、直
系亲属;
2、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前述自
然人的配偶、直系亲属;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中介机构及相关经办人员,以及前述自然人的
配偶、直系亲属;
4、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以及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前述自然人的
配偶、直系亲属。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各方
提供的自查报告,自查范围内的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买卖人身 交易数量 结余股数
序号 买卖主体 交易日期 买卖方向
份 (股) (股)
上市公司
1 平达新材料 2020/12/31 买入 10,000 10,000
控股股东
平达新材料已就上述股票交易事项出具了说明和承诺:“(1)本公司在自查
期间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时本次交易尚未筹划,本公司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之内幕
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2)本公司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不利用任何便利获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之日
起至上市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上市公司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前,不会再
于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除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经核查,根据各方提供的自查报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出具的查询结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法律障
碍;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盖章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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