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智股份”)拟出售持有的四川三台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291,991 股股份,占其全部股份的 6.76%(以下简 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承诺人作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承诺如下: 承诺人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承诺向仁智股份以及参与本次重 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 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承诺人:广东海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潘长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