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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仁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14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ST 仁智         公告编号:2021-041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智股份”)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温志
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
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温志平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恒励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恒励”)拟与湖
南粤港模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港模科”)签订《购销合同》,温州恒
励根据粤港模科要求,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向粤港模科提供总金额不超过
1,300 万元的 ABS、PC 等改性塑料产品。由于温州恒励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
粤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港控股”)为粤港模科持股 20.5%的投资
企业,而粤港控股的两名股东均为公司董事长温志平先生之关联人,基于实质重
于形式的原则,本次合同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温州恒励与
粤港模科签署上述《购销合同》,关联董事温志平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
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42)。
三、备查文件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