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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仁智: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0-16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ST 仁智           公告编号:2021-052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
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
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1 年 10 月 27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关联股东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上需对第 1-17 项议
案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京基滨河时代广场 A 座 2405 室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案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出售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交易方案概况》
        2.02 《交易标的》
        2.03 《交易对方》
        2.04 《交易方式》
        2.05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2.06 《支付方式》
        2.07 《期间损益》
        2.08 《标的资产交割》
        2.09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2
         2.10 《本次交易决议有效期》
   3、《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公司与广东海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浙江仁智股份有
限公司与广东海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7、《公司与董灿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与董灿关于四川
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8、《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9、《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规定的议案》;
   10、《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1、《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和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
效性的议案》;
   12、《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3、《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1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15、《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
议案》;
   17、《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
案》;
   1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19、《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 1-18 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上述议案 1-17 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要求,
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
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
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
      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出售条件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
     2.00                                                 象的子议案
                易方案的议案》
                                                          数:(10)

     2.01       《交易方案概况》                              

     2.02       《交易标的》                                  

     2.03       《交易对方》                                  

     2.04       《交易方式》                                  


                                    4
2.05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2.06    《支付方式》                              

2.07    《期间损益》                              

2.08    《标的资产交割》                          

2.09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2.10    《本次交易决议有效期》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
3.00                                              
        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4.00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
5.00    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与广东海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
        生效条件的<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海
6.00                                              
        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三台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董灿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浙江仁智股
7.00    份有限公司与董灿关于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
8.00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   
        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
9.00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依据<关于
        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10.00                                             
        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5
                 《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
    11.00                                                     
                 性和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
    12.00        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     
                 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备考审阅报告
    13.00                                                     
                 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定价的依据及公平
    14.00                                                     
                 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
    15.00                                                     
                 施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16.00                                                     
                 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加期审
    17.00                                                     
                 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
    18.00                                                     
                 的议案》

    19.00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以信函或传真
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等前往登记;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持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等前往登记;
    4、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委托人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
    5、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
姓名、股东账号、持股数、通讯地址、通讯邮编、联系电话),但会议当天须出
                                      6
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
   6、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28 日(星期四)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7、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京基滨河时代广场 A 座 2405 室会议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王晶、祝思颖
   3、联系电话:0755-8320 0949
   4、联系传真:0755-8320 3875
   5、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京基滨河时代广场 A 座 2405 室会议室
   6、邮政编码:518000
七、附件
   1、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八、备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6 日




                                     7
附件一: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29”,投票简称为“仁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8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
原因不能参加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                                          该列打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码
                                                 目可以
                                                  投票
                       总议案:
  100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出售条件的
  1.00
           议案》                                   

                                             作为投
                                              票对象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
  2.00                                        的子议
           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案数:
                                              (10)

  2.01     《交易方案概况》                         


                                     9
2.02   《交易标的》                         

2.03   《交易对方》                         


2.04   《交易方式》                         

2.05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2.06   《支付方式》                         

2.07   《期间损益》                         

2.08   《标的资产交割》                     

2.09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2.10   《本次交易决议有效期》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
3.00                                        
       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4.00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5.00   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与广东海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浙江仁智股份有
6.00   限公司与广东海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董灿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浙
       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与董灿关于四川
7.00                                        
       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股
       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
8.00   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
9.00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规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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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依
         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10.00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          
         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
 11.00   性、合规性和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      
         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12.00   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      
         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备考审
 13.00                                           
         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定价的依据
 14.00                                           
         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
 15.00                                           
         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16.00   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        
         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17.00                                           
         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
 18.00                                           
         司章程>的议案》
 19.00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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