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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仁智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公告2021-12-21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
                   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此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如下: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 量不超过
123,584,400 股(含本数),发行股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其中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达新材料”)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全部股份。
    本次发行前,平达新材料通过表决权委托及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式拥有上市公
司 81,397,013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76%,为公司控股
股东。
    本次发行完成后,平达新材料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比例将超过 30%。根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平达新材料认购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平达新材料已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
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
款第(三)项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同意后,平达新材料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平达新材料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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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公司股份。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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