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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仁智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2-25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2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
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2 年 1 月 17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关联股东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上需对所有议案回
避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京基滨河时代广场 A 座 2405 室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案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2.05 《发行数量》
            2.06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2.07 《限售期》
            2.08 《上市地点》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2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皆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要求,
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
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
      案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的议
     1.00                                                       
                 案》

     2.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作为投票对


                                  3
        票方案的议案》                            象的子议案
                                                  数:(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2.05    《发行数量》                                  

2.06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2.07    《限售期》                                    

2.08    《上市地点》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3.00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4.00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
5.00                                                  
        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
6.00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00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
8.00                                                  
        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9.00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10.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平达新材料有限公        


                          4
                 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以信函或传真
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等前往登记;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持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等前往登记;
    4、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委托人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
    5、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
姓名、股东账号、持股数、通讯地址、通讯邮编、联系电话),但会议当天须出
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
    6、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星期二)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7、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京基滨河时代广场 A 座 2405 室会议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王晶、祝思颖
    3、联系电话:0755-8320 0949
    4、联系传真:0755-8320 3875
    5、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京基滨河时代广场 A 座 2405 室会议室
    6、邮政编码:518000
七、附件
    1、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八、备查文件

                                      5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6
附件一: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29”,投票简称为“仁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0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2 年 1 月 20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7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
原因不能参加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                                           该列打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码
                                                  目可以
                                                   投票
                       总议案:
  100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1.00
           的议案》                                  

                                             作为投
                                              票对象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
  2.00                                        的子议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案数:
                                                  (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8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2.05   《发行数量》                            

  2.06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2.07   《限售期》                              

  2.08   《上市地点》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3.00                                           
         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4.00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5.00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6.00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
  7.00                                           
         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
  8.00                                           
         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9.00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平达新材料
 10.00   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的议案》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日期: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