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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仁智股份:关于对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的公告2021-12-30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仁智股份”、“上市公司”)
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收到《关于对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
司部关注函〔2021〕第 472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对《关
注函》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和分析,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请你公司提供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完
整的内幕知情人名单和交易进程备忘录,并自查相关公告披露前接待机构和个
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提前向特定对象泄漏有关内幕信息、违反公平
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详细说明内幕信息知情人与相关知情人是否存在敏感期
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
    【回复】
    本公司已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相
关规定就本次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登记了完整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名单,同时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了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交
易进程备忘录。
    经公司认真自查,公司于上述相关公告披露前并无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
研的情况,不存在提前向特定对象泄漏有关内幕信息、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
情形。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
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内幕
信息知情人于敏感期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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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二、请你公司说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和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过去一个月对你公司股票的交易情况,以及未来六个
月内是否存在减持你公司股票的计划。如是,请说明详情并核查相关主体是否
存在利用相关公告配合减持的情形。
    【回复】
    截至本函回复之日,除公司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买入而持有公司 10,000 股股票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未持
有公司股票;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于过去一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经与公司控股
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泽虹女士书面确认,其在未来六个月内
并无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问题三、你公司于 12 月 15 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中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
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请结合交易进程备忘录说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开始
筹划的具体时点,你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中的表述是否真实、准
确和完整。
    【回复】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12 月 13 日及 12 月 14 日连续三
个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
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在披露股票异常波动公告前,向
公司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以及实际控制人陈泽虹女士书面确认,其不存在有关公
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进程备忘录的登记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开始筹划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为公司董事长温志平先生与实际控制
人陈泽虹女士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开展会议,商议本次非公开项目筹划相关事
项。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的要求,做了严格的保密措施、登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公司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中的表述真实、准确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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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四、请结合内外部市场环境、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你公司基本面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涨幅较大是否与公司基本面相匹配,并充分提示相关
风险。
    【回复】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石化油服业务与新材料业务。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为
254,661.55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985.61 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为 9,683.68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97.02
万元;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 10,796.97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69.02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营业收入为 9,097.93 万元,实现
净利润-843.89 万元。近三年及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的
开展情况亦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股价短期内涨幅较大,存在估值较高的风险。截至本回复函发出之日,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连续上涨已偏离公司基本面情况。根据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统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开采辅助活动”(行业代码:
B11)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35.44 倍,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4.38 倍,而
公司最新市盈率为负值,偏离行业市盈率水平。
    除上述风险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具体如下:
    1、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台农商行”)尚未
完成工商变更的风险。三台农商行股份法院查封及其他权利限制解除后,三台农
商行股份完全具备转让条件,若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总价款的 49%,
可能导致交易终止的风险。针对三台农商行股份法院查封及其他权利限制如无法
解除的情形,公司已承诺将采取必要措施如偿还款项、置换担保物等妥善解决,
确保不会影响股权的交割转移,但如果公司未能通过上述方式解除法院查封及其
他权利限制,则标的资产存在无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从而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
风险。
    2、公司收到预处分告知书。公司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事先
告知书(公司部处分告知书〔2021〕第 148 号),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总裁、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被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


                                    3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公司已于近期公告中持续提示相关事项的风
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问题五、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除以上情况外,无本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票价格变动情况,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重大事项交
易进程备忘录登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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