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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仁智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述职报告(傅冠强)2022-03-21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述职报告(傅冠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在 2021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职情况
向作如下报告:
一、2021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11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2
                        应出   亲自   委托   是否连续两次
    董事                                                    列席股东大会次
                职务    席次   出席   出席   未亲自出席会
    姓名                                                          数
                          数   次数   次数         议
                独立
傅冠强                   11     11     0          否              2
                董事
      本人任期内对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部分无
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
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序         会议届次    发表                                             发表
                                             发表事项
号           /事项     时间                                             意见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
                                                                        同意
       第六届十三      2021. 请文件的事前认可意见
1
         次会议         3.18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
                                                                        同意
                             请文件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担保情况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
                                                                 同意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 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六届十四   2021.
2
      次会议      4.28 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      同意
                       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5 亿元
                                                                   同意
                       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同意
                       薪酬的独立意见
                 2021.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第六届十五    7.7
3
      次会议     2021.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7.9
    第六届十六   2021. 关于对外担保情况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独
4                                                                  同意
      次会议      7.19 立意见
                 2021.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
                                                                   同意
    第六届十七    8.12 事前认可意见
5
      次会议     2021.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
                                                                   同意
                  8.13 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对《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 1-6 月中期审计报告》和《浙江仁
                 2021.                                           同意
                       智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
                 10.14
                       事情认可意见
                       关于对《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
                       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同意
                       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六届十八
6                      关于对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
      次会议                                                       同意
                       序及方式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同意
                       司 2021 年 1-6 月中期审计报告》和《浙江仁
                 2021. 智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
                 10.15 独立意见
                       关于对《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      同意
                       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的独立意见
                       对于《关于对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      同意
                       问询函》相关问题的独立意见
     非经营性资
                  2021. 关于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已消除事项的
7    金往来已消                                                    同意
                  12.15 独立意见
       除事项
                        关于对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事
                                                                 同意
                        前认可意见
     第六届二十   2021. 关于对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8                                                                同意
       一次会议   12.20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独
                                                                 同意
                        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第六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与薪酬与考勤委员会委员。
    1、审计委员会:本人任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工作会议,
对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和
计划、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工作;
    2、战略委员会:本人任期内,共召开 2 次会议,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及 2021 年非公开发行事项进行了审议工作;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任期内,共召开 1 次工作会议,对 2020 年度董
监高人员薪酬支付确认事项进行了审议工作。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关注
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有
关人员询问,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深入调查,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
    2、本人主动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内审部门等
相关人员和部门的沟通与联络,积极了解公司最新的运行状况,及时提出合理化
意见和建议,有效降低了公司的运行成本和风险。
    3、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浙江省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
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公司、保荐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
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
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
建议。
    4、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
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
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
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履职工作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
分的支持。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希望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加规范,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在
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用优秀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以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继续履行职责,紧
密关注证券市场的变化,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加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
关知识,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傅冠强
                                                         2022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