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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仁智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修订说明2022-06-09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已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
    考虑到公司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经过综合评估与慎重考虑,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浙江仁智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同意对《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文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修订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2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
注销。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2、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2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10%且 2022 年公司净资产为正。
                           公司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2、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2023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10%且 2023 年公司净资产为正。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

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增长率”考核指标以扣除因 2017 年-2018 年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造成的投资者

索赔不确定因素影响以及扣除 2018 年商业汇票案件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

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后的数据为准。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
注销。

二、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
修订前:
     公司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将以营业收入增长率为主要考核指标,营业收入反映了公
司市场占有率,体现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能够树立较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具体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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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及公司未来的
发展规划等因素,同时兼顾考虑了实现可能性和对公司员工的激励效果,指标设
定科学、合理。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考核指标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能力以及调动
激励对象的积极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
效、更持久的回报。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
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
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除限售的条件。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
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修订后:
    公司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将以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为主要考核
指标,营业收入反映了公司市场占有率,体现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能够树立较好
的资本市场形象;净利润增长率是反映公司增长或发展最终成果的核心财务指
标,能综合反映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或获利能力;净资产反映了股东的权益价值以
及企业的成长能力。具体数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
市场竞争情况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因素,同时兼顾考虑了实现可能性和对公
司员工的激励效果,指标设定科学、合理。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考核指标有助于
提升公司竞争能力以及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
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
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
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除限售的条件。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
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3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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