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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仁智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12-22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5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3 年
1 月 5 日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新一
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
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温志平先生、陈泽虹女士、梁
昭亮先生、陈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提
名吴申军先生、周立雄先生、尹玉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 7
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吴申
军先生、周立雄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尹玉刚先
生已出具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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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吴申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上述董事候
选人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独立董
事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 4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
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各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
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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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温志平先生:男,1971年8月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曾任深圳市满家福百货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登喜路酒店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深圳市金都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市登喜
路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粤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广东中科
电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温志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温志平先生持有公司
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达新材料”)20%股股份,除上述
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
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除受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一
次通报批评外,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惩戒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
的其他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查询,温志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温
志平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梁昭亮先生:男,1980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
深圳市美日辉煌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营运总经理、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梁昭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没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公
司在最高人民法院查询,梁昭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梁昭亮先生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陈泽虹女士:女,1986 年 8 月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曾任深圳市树旗贸易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深圳市树旗贸易有限公司总
经理。现任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深圳市鸿商科技有限公司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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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董事及总经理、深圳市仁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总经理、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陈泽虹女士通过平达新材料间接持有本公司 10,000 股股份,通
过平达新材料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81,387,0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64%。陈泽虹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的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关系外,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
监事的情形;除受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一次通报批评
外,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
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
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查询,陈泽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泽虹女士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4、陈曦先生:男,1977 年 12 月生,本科学历,具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
曾任中国银行广东省江门分行副行长,江门市三七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
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Kyen Resources Pte. Ltd.董事,HAPO
INDUSTRIAL LIMITE 区域总监。现任公司总裁。
    截至目前,陈曦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4,000,000 股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
情形;除受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一次通报批评外,不
存在其他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没
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
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查询,陈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曦先生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5、吴申军先生:男,1968 年 6 月生,博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
北京中博财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安越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合伙人、埃
森哲中国税务总监、重庆南方教育集团财务总监、安永华明北京转让定价经理、
普华永道北京税务经理、毕马威上海税务部经理、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科长。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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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深圳财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深圳赛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及总经理、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吴申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没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公
司在最高人民法院查询,吴申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申军先生已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
件。
       6、周立雄先生:男,1975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曾任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书记员、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法官、深
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首批主审法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现任国浩
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周立雄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没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公
司在最高人民法院查询,周立雄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周立雄先生已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
件。
       7、尹玉刚先生:男,1988 年 2 月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现任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目前,尹玉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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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没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公
司在最高人民法院查询,尹玉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尹玉刚先生尚未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尹玉刚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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