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12-22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4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定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
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1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1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2023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 网投票
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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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 月 10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1 月 10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关联股东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上需对提案 6、提案
7 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彩田路西京地大厦 13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
提案 1、提案 2、提案 3 均为等额选举
提案
1.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4 人
1.01 选举温志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梁昭亮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陈泽虹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陈曦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2.01 选举吴申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周立雄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尹玉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3.00 应选人数 1 人
案
2
选举王佳齐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3.01
监事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00
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
6.00
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7.0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公司第 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及《第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
3、有关说明
上述提案 1、提案 2、提案 3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均采用等额选举,
应选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
决。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案 5、提案 6 及提案 7 属于特别决议
议案,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要求,上述提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
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以信函或传真
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
3
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等前往登记;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持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等前往登记;
4、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委托人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
5、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
姓名、股东账号、持股数、通讯地址、通讯邮编、联系电话),但会议当天须出
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
6、登记时间:2023 年 1 月 11 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
16:00;
7、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彩田路西京地大厦 1008 仁智股份办
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王 晶、祝思颖;
3、联系电话:0755-8320 0949;
4、联系传真:0755-8320 3875;
5、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彩田路西京地大厦 1008 仁智股份办
公室;
6、邮政编码:518000。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会议决议;
2、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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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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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29”,投票简称为“仁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
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
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 3,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1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在 1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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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会议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3 年 1 月 13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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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
人原因不能参加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
提案 1、2、3 均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1.00 应选人数 4 人
董事的议案
选举温志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
1.01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梁昭亮先生为第七届董事
1.02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陈泽虹女士为第七届董事
1.03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陈曦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
1.04
非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2.00 应选人数 3 人
事的议案
选举吴申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
2.01
会独立董事
选举周立雄先生为第七届董事
2.02
会独立董事
选举尹玉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
2.03
会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
3.00 应选人数 1 人
代表监事的议案
8
选举王佳齐先生为第七届监事
3.01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监事及
4.00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
6.00 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
7.00 事会办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
至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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