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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仁智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3-20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2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温志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
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8)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傅冠强先生、李薇薇女士、周立雄先生及吴申军先生分
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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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065,434.50元人民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
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为-522,805,905.56元,本年度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08,740,471.06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分红条件,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
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
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
                                   2
编号:2023-02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充足的资金来满足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信额度
内根据经营需要选择金融机构、确定融资额度、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
续。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
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
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3
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2 年
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上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2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3-024)。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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