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科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2023-01-14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申科股份
股票代码:0026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易城易购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 1 号六层 C 段 698 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受让)
签署日期:2023 年 1 月 1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 规定,
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申科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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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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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申科股份、上市公司 指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易城易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
信息披露义务人、丙方 指
易城”)
甲方、出让方 指 何建东先生
西藏腾云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
乙方 指
藏腾云”)
《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原协议 指
议》
本协议 指 《补充协议(一)》
2022 年 5 月 17 日,何建东向西藏腾云新动力
科技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无限 售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件流通股 19,743,784 股;2023 年 1 月 12 日,
原协议受让方主体由西藏腾云新动力 科技 有限
公司变更为北京易城易购科技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申科滑动轴承 股份 有限
指
报告书 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受让的上市公司 19,743,784
目标股份 指
股非限售流通股股份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 计算 时四
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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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易城易购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 1 号六层 C 段 698 号
工商注册号:1101080185295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33022199XH
注册资本:3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
发;基础软件服务;会议服务;市场调查;贸易咨询;应用软件服务;设计、制
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五金交电、机械设备、鞋帽、家具、汽车零配件、医
疗器械 I 类、饲料、厨房用具、卫生洁具、食用农产品、日用品、通讯设备、文
化用品、体育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首饰、家用电器、针
纺织品、服装、化妆品、卫生用品、花、草及观赏植物、工艺品、钟表、 眼镜、
玩具;家庭服务(不符合家政服务通用要求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日用电器修理;
清洁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专业开锁服务;大气污染治理;为产妇及
新生儿提供集中生活照料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
息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5
年 11 月 26 日);保险经纪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5-01-22 至 2035-01-21
主要股东:西藏世纪腾云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曲水县人民路雅江工业园 404-4 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居留权
郭杨 女 执行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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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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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对上市公
司价值及未来发展有信心。
二、未来股份变动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的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
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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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出让方持有全部 19,743,784 股上市
公司非限售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3.16%。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建东
与西藏腾云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何建东将其持有的上
市公司股份 19,743,7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6%)转让给西藏腾云;2022 年 5
月 30 日,何建东与西藏腾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对原
《股份转让协议》2.2 条第(1)款中的特定账户信息进行变更,其他条款保持不
变;2023 年 1 月 12 日,何建东与西藏腾云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易城易购
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补充协议(一)》,将原协议受让方主体由西藏腾云变更
为北京易城,并对转让价款及支付等条款进行补充和变更。
三、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主要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建东与西藏腾云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易城易购科
技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签署了《补充协议(一)》,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何建东
乙方:西藏腾云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北京易城易购科技有限公司
本协议项下甲方、乙方、丙方合称为“三方”,单独称为“一方”。
第1条 原协议主体变更
1.1 三方一致同意,原协议受让方主体由乙方变更为丙方,丙方替换乙方成
为原协议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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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条 相关权利义务
2.1 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前基于履行原协议对甲方所享受之权利和负担之义务
分别由丙方享受和负担。本协议生效后,丙方根据原协议约定享受权利和负担
义务。
2.2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调整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标的股份二级市场
收盘价 90%和 8 元/股的孰高价,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
【165,255,472.08】元。若根据本协议调整后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超过原协议约
定之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超出部分(以下简称为“差额款项”)由丙方
在本协议签署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特定账户。
2.3 乙方根据原协议约定已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均视为丙方支付。乙方与丙
方之间的债权债务由其双方自行解决,不影响协议之继续履行。
2.4 甲方应按照原协议约定及时办理目标股份过户登记至丙方名下的手续。
若存在差额款项,则丙方按照本协议第 2.2 条约定向特定账户支付差额款项后应
视为股份转让款已全部支付至特定账户。
2.5 因各方对标的股份转让价款进行了调整,各方确认乙方及/或丙方无需
支付原协议约定的因延迟支付股份转让价款而产生的违约金。
四、目标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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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日起前 6 个月内未曾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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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易城易购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3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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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
件的复印件;
(三)补充协议(一);
(四)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附表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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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在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
上市公司名称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地 陶朱街道建工东路1号
股票简称 申科股份 股票代码 002633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
北京易城易购科技有限公司
人名称 人注册地 1 号六层 C 段 698 号
增加√ 减少 □
拥 有 权 益 的股 有无一致行动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人
□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是 否 为 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是 □ 否 √
公 司 第 一 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对境内、 是 □ 否 √ 人是否拥有境 是 □ 否 √
境 外 其 他 上市 回答“是”,请注明 公司家 内、外两个以 回答“是”,请注明 公
公 司 持 股 5%以 数 上上市公司的 司家数
上 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人 披 露 前 拥有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权 益 的 股 份数
持股数量:0 股
量 及 占 上 市公
司 已 发 行 股份 持股比例:0
比例
本 次 权 益 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务 人 拥 有 权益 变动数量:+19,743,784 股
的 股 份 数 量及 变动比例:+13.16%
变动比例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人 是 否 拟 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 月 内 继
续增持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人在此前6个月 是 □ 否 √
是 否 在 二 级市
13
场 买 卖 该 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 股 股 东 或实
际 控 制 人 减持
时 是 否 存 在侵
不适用
害 上 市 公 司和
股 东 权 益 的问
题
控 股 股 东 或实
际 控 制 人 减持
时 是 否 存 在未
清 偿 其 对 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不适用
公 司 为 其 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 损 害 公 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 次 权 益 变动
是 否 需 取 得 批 不适用
准
是 否 已 得 到批
不适用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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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易城易购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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