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国纪: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12-15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
了审议,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
1、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近几年来经营状况良好,具备
偿还债务能力,各子公司向公司提出的担保申请主要为其因经营发展需要,向商
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所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经营
发展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本次担保均为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对外担保情况,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事项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同意将本
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临安项目后续规划建设的事项
公司拟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利息和理财收益用于临安项目后续规划建设,能够
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助于推动临安项目的顺利实
施,也有助于实现公司利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本次募集资金规划使用
计划不会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
同意将剩余的闲置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约 1,921.33 万元及其后续可能
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用于“年产 660 万张中高等级覆铜板”项目第二条生
产线的规划和建设。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三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
事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程 焱 姚超豪 王洪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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