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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安国纪:关于子公司拟签署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2022-05-10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签署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证 券代码 :0 0 26 3 6      证券简 称:金 安国纪           公告 编号: 2 02 2- 0 26


                  金 安 国 纪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子公司拟签署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况
     因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政府城市建设规划需要,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联合电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联
合电路板”)、控股子公司杭州临安鹏宇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宇电子”)
位于浙江省临安区锦城街道牧家桥工厂的土地、房屋、生产经营性资产及附属物
被列入政府征收搬迁范围。本次搬迁补偿款总额为52,353,952.00元。
     公司于2022年5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
公司拟签署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杭州联合电路板、鹏宇电子和杭州
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签署《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协议》。
     上述搬迁补偿事宜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搬迁的基本 情况
     本次搬迁为杭州联合电路板和鹏宇电子位于浙江省临安区锦城街道牧家桥
的工厂,涉及杭州联合电路板的厂房、土地及附属物等,涉及鹏宇电子的生产经
营性资产等。
     本次搬迁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
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评估办法》、临政办(2018)19号《杭
州市临安区房屋重置价格评估参照基准的通知》、临住建(2021)57号关于印发
《杭州市临安区工业用地企业协议搬迁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之规定,经浙江众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评估,通
过友好协商双方就相关搬迁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三、协议书的主 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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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签署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补偿款总额为 52,353,952.00 元,其中涉及杭州联合电路板厂房、土地及附
属物等补偿款为 35,012,126.00 元,涉及鹏宇电子的生产经营性资产等补偿款为
17,341,826.00 元,协议生效后分三期支付。
     第一期支付,协议签订生效后 10 日内,补偿款总额的 30%;第二期支付,
土地及房屋产权证件注销手续完成后 10 日内,补偿款总额的 30%;第三期支付,
腾空完毕配合办理发放手续后 10 日内,剩余 40%的补偿款。
四、搬迁对公司 的影响
     (一)本次搬迁后将对有保留价值的物品转移至鹏宇电子杭州市临安区锦南
街道杨岱路 18 号厂区内。本次搬迁对鹏宇电子生产经营的影响均在可控范围内,
鹏宇电子将妥善安排本次搬迁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秩序的影响。
     (二)此次搬迁补偿款在扣除资产处置净损失、相关税费等费用支出后,可
能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最终以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五、其它事项说 明
     协议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签署。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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