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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安国纪: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8-02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22-033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6 月 28 日召
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 益 分 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28,00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6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7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 股 权登记日与 股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8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8 月 9 日。

三 、 权 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8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四 、 权 益分派方法

     (一)本次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 0.8500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
币 61,880,000 元。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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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2 年 8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053                上海东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                 08*****294                金安国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                 08*****582              宁波金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                 00*****045                            韩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7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8 月 8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
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 、 咨 询办法

     咨询机构: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咨询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宝胜路 33 号

     咨询联系人:张发杰

     咨询电话:021-57747220

     传真电话:021-67742902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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