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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勤上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4月29日分别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通知”),
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
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两项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
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准则的会计
政策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号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将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
项目;
   (3)将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将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
项目;
   (7)将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设“研发费用”项目,单独列示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中的研发费用。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调整,
仅影响报表格式,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
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
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
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
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自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年可比数,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
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