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勤上:《关于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2021-01-04
《关于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
致:NIT Intelligence Limited
我们受 NIT Intelligence Limited (以下简称“NIT”)委托,
根据与 NIT 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对 NIT 协议控制的公司上海
澳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审计单位”)2020 年 1-10 月
财务报表进行专项审计,并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对被审
计单位出具“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 203130 号审计报告”,
完成上述《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工作内容。
为此,我们特别声明,我所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
第 203130 号审计报告”系根据 NIT 委托,对被审计单位实施的专项
审计而出具的意见,并非用于勤上光电股权收购之目的。
2020 年 12 月 23 日,勤上光电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
理部《关于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
【2020】第 584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通过微信发送我们,
我们高度重视,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上海澳展在土地出让合同违约、筹设批复即将到期的情况下,
其经营是否存在重大风险,会计师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其持续经营假设
是否成立:
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
2013 年 3 月 1 日上海澳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奉贤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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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土地管理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下称“土地出
让合同”),约定上海澳展以 117,697,900.00 元的价格取得上海市
奉贤区奉城镇 2969 号地块使用权,土地面积 87,806.80 平方米,土
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出让年限为 50 年。土地出让合同第十七条约定
该合同项下的宗地建设项目在 2013 年 10 月 12 日之前开工,在 2015
年 10 月 11 日之前竣工。
2014 年 4 月 11 日,上海澳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奉贤区
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将开工时间延期至 2014 年 10 月 12 日之前,竣工时间延期至 2016 年
10 月 11 日。
在建项目计划总投资 7.03 亿元。项目自 2014 年 10 月正式开工
建设,至 2018 年已经基本完成 13 幢单体建筑以及各建筑的外立面装
修,项目整体上一直在有序推进,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该项目
实际完工进度 75%。
我们与上海澳展管理层及上海澳展的法律顾问进行沟通,上海澳
展未曾收到过来自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提出的任何延期
竣工土地违约金的索赔要求或处罚及向法律顾问进行过法律咨询,包
括没有收到可能的律师函、行政处罚通知单或其他书面形式的索赔要
求或行政处罚。该项目一直以来受到奉贤区政府的支持和关注,上海
澳展曾与当地政府、教育局以及工业园区等探讨过项目的延期竣工问
题,当地政府、教育局以及工业园区表示支持该项目的建设并催促早
日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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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澳展主体建设完工进度比例较高;按照上海澳展现有的计划
和经营目标,及时按照设计方案完成项目建设并竣工验收的可能性很
大。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以及了解到的市场案例,该项目出现处罚
风险很小。
2018 年 4 月 26 日,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行政许可科作出奉教许
[2018]03 号《关于同意筹设“上海奉贤区爱迪双语学校”的批复》,
同意上海澳展在奉贤区奉城镇洪运路 589 号筹设上海爱迪的批复,筹
设期三年(筹建期自 2018 年 4 月 26 日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筹设
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就目前看,上
海澳展筹设上海爱迪的前置条件未发生变化,重新申报筹设期不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
同时,根据上海澳展现有的计划和经营目标,在判断公司持续经
营不存在重大风险的基础上,上海澳展之股东及管理层对上海澳展的
持续经营提供了声明。
基于以上情况,在现有上海澳展现有的经营目标及计划下,我们
认为上海澳展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编制会计报表是恰当的。
(2)在未来延期筹建学校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上海澳
展 5.08 亿元在建工程是否存在重大减值迹象;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
上海澳展筹建学校在建项目计划总投资 7.03 亿元。项目自 2014
年 10 月正式开工建设,至 2018 年已经基本完成 13 幢单体建筑以及
各建筑的外立面装修,项目整体上一直在有序推进。截止 2020 年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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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31 日,上海澳展在建工程余额 5.08 亿元,在建项目实际完工进度
已达到 75%。若及时按照设计方案完成项目建设并交付竣工验收,在
建工程可随时投入使用。
2018 年 4 月 26 日,上海澳展已经取得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行政
许可科作出奉教许[2018]03 号《关于同意筹设“上海奉贤区爱迪双
语学校”的批复》,同意上海澳展在奉贤区奉城镇洪运路 589 号筹设
上海爱迪的批复,筹设期三年,目前筹设期尚未到期,到期后,重新
申报筹设期也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上海澳展现有的经营目标,筹建学校的计划未发生变化,在
建项目的使用目的也未发生变化。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我们未发现
上海澳展为筹建“上海奉贤区爱迪双语学校”而正在建设的在建工程
项目存在重大减值迹象。
(3)上海澳展在土地出让合同违约的情况下,未对违约金计提
预计负债的原因和合理性;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了解到上海澳展未曾收到过来自上海市奉贤
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提出的任何延期竣工土地违约金的索赔要求或
处罚,包括没有收到可能的律师函、行政处罚通知单和/或其他书面
形式的索赔要求或行政处罚。上海澳展管理层一直就该项目与上海市
奉贤区政府进行沟通,上海澳展曾与当地政府、教育局以及工业园区
等口头探讨过本项目的延期竣工问题,当地政府、教育局以及工业园
区表示支持该项目的建设并催促早日竣工验收。
目前上海澳展主体建设完工进度比例较高,按照上海澳展现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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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和经营目标,及时按照设计方案完成项目建设并交付竣工验收可
能性很大,出现处罚风险很小。
根据上海澳展与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签署《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判断,上海澳展由于未及时完成建设项目并竣工验收而出现违约,但
是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并参考了解到的市场相关案例,并考虑上海
澳展现有的经营目标和计划,我们认为上海澳展未对违约金计提预计
负债的会计处理是合理的。
我们提请相关方依据我们与 NIT 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合理
使用本回复意见,本所及会计师不对因错误使用本回复函的后果承担
责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0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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