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5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作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与东莞威亮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亮电器”)《房地产转让
合同》标的资产相关问题解决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威亮电器《房地产转让合同》标的资产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有利于推
动有关问题的解决,方案切实可行,相关承诺履行后则该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不
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将有效避免公司损失,风
险得以控制,避免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
与威亮电器<房地产转让合同>标的资产相关问题解决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治强 秦弘毅 金小刚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