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2-16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
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编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考虑了本次发行的背
景与目的、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发行对象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
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
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以及本次发行对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
体措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治强 秦弘毅 金小刚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