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2023-03-14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
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
制相关制度规则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做出的决
定。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本次终止发行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
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二)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公司拟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与特定对象东莞市晶
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商一致,双方拟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补
充协议之终止协议》。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
虑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经相关各方充分沟
通、审慎分析后做出的决定。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本次终止发行
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事项。
(二)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拟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经
公司与特定对象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商一致,双方拟
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
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治强 秦弘毅 金小刚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