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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加加食品: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3-04-23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3-020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成定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成定强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1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3 年 1-3 月              2012 年 1-3 月
                                                                                                      (%)

营业收入(元)                                455,791,346.40               439,320,496.36                         3.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2,376,178.61                39,836,883.22                         6.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1,864,093.94                39,374,310.03                         6.32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1,766,208.15             -116,971,929.80                        64.2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1                       4.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1                       4.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6                       2.43                       0.03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
                                       2013 年 3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总资产(元)                                 1,940,998,610.15            1,866,822,364.64                         3.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741,559,885.57            1,699,183,706.96                         2.4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宁乡县财政局农业专项资金
                                                                        1,025,847.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00 万元,其余为培训补助金。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28,400.77

所得税影响额                                                              285,361.56

合计                                                                      512,084.67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7,15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2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湖南卓越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05      76,903,200        76,903,200 质押                 49,000,000
限公司

湖南天恒投资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5.16       9,900,000         9,900,000
理有限公司

嘉华卓越(天津)
股权投资合伙企 境内非国有法人               4.82       9,257,184
业(有限合伙)

嘉华致远(天津)
股权投资合伙企 境内非国有法人               3.35       6,433,800
业(有限合伙)

嘉华优势(天津)
投资企业(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8       5,142,816
合伙)

深圳市鼎源成长
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6       4,538,000
(有限合伙)

中国建设银行-
华夏优势增长股
                 其他                       2.17       4,157,154
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杨子江           境内自然人                 2.16       4,140,000         4,140,000

长沙盈盛投资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1       2,520,000         2,520,000
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
长盛同德主题增
                 其他                       1.15       2,201,287
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嘉华卓越(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
                                                                         9,257,184 人民币普通股          9,257,184
业(有限合伙)

嘉华致远(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
                                                                         6,433,800 人民币普通股          6,433,800
业(有限合伙)

嘉华优势(天津)投资企业(有限
                                                                         5,142,816 人民币普通股          5,142,816
合伙)

深圳市鼎源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                                           4,538,000 人民币普通股          4,538,000


                                                                                                                     3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限合伙)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
                                                                      4,157,154 人民币普通股         4,157,154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长盛同德主题增
                                                                      2,201,287 人民币普通股         2,201,287
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宝盈策略增长股
                                                                      2,050,073 人民币普通股         2,050,073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证券-工行-广发金管家新
                                                                      1,994,912 人民币普通股         1,994,912
型高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1,343,170 人民币普通股         1,343,170
红-个人分红-005L-FH002 深

苏州大道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162,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62,000

                                 杨子江持有卓越投资 20.2%的股权,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嘉华卓越、嘉华致远、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嘉华优势的委派代表同为公司董事宋向前;公司董事汤毅为鼎源投资、苏州大道的关联
说明                             人;天恒投资为本公司骨干员工投资设立。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情况。




                                                                                                                 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53.08%(绝对额增加886.45万元),主要系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中应收湖南华良电器有
限公司800.00万元;
2.应收帐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253.70%(绝对额增加4,287.85万元),主要系植物油促销货款期末未收回所致;
3.预付帐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2.14%(绝对额增加4394.35万元),主要3月底预付味精款5,000.00万元;
4.应收利息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7.38%(绝对额减少859.36万元),主要系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到期收回利息,定期存款比上
年同期减少1亿元,流动利C户存款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支出减少所致;
5.其他应收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8.71%(绝对额减少500.89万元),主要上年支付的土地款定金退回500万元所致;
6.固定资产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3.23%(绝对额增加5,784.88万元),主要系元月份收购阆中市王中王食品有限公司转入固
定资产6,122.77万元;
7.在建工程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99.56%(绝对额增加13,422.84万元),主要系付募投项目工程设备款;
8.无形资产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4.34%(绝对额增加2,491.89万元),主要系元月份收购阆中王中王食品转入无形资产
2,576.54万元;
9.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00%(绝对额减少1,000.00万元),主要系元月份完成收购阆中市王中王食品
有限公司,投资定金款用于收购资产;
10.应付帐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58.91%(绝对额增加2,821.73万元),主要系应付已入库的植物油款;
11.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6.16%(绝对额增加309.01万元),主要系2013年一季度劳动部门收取的五项保险已
计提,4月份进行年检并调整缴费基数后才能将1-3月的保险费支付;
12.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7.71%(绝对额减少1,853.02万元),主要系一季度缴纳2012年12月的税金。
13.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3.90%(绝对额增长846.28万元),主要系应付收购阆中市王中王食品有限公司尾款507.00
万元。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1.管理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4.84%(绝对额增加524.77万元),主要系修理费及咨询费增加;
2.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59.99%(绝对额减少716.36万元),主要系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和流动利C户利息减少所
致;
3.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70.72%(绝对额增加48.11万元),主要系政府奖励1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4.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472.78%(绝对额增加30.45万元),主要系捐款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41.72%(绝对额增加663.71万元),主要系利息和营业外收入
增加,收回其他往来款项;
2.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1.77%(绝对额减少2,664.22万元),主要系缴纳所得税比上年同期减少2,353.80
万元,增值税比上年同期减少524.44万元;
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54.84%(绝对额增加2,019.97万元),主要系销售费用广告费、
宣传费增加、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4.处臵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00%(绝对额减少1.16万元),主


                                                                                                             5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要系本期未发生处臵额;
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00%(绝对额增加31,551.99万元),主要系收回上年募集资金定
期存款30,000.00万元,,收回土地定金500.00万元,收到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利息1,051.99万元;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540.37%(绝对额增加13,071.04万元),主
要系募投项目在建工程及采购设备增加;
7.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00%(绝对额增加8,293.00万元),主要系支付收购阆中市王中王食品有限公司
8,623万元,减收购日自有资金330万元;
8.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绝对额增加19,999.95万元),主要系募集资金定期存款2亿元;
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绝对额增加3,590万元),主要系收回阆中市王中王食品有限公司往
来款3,590万元;
1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4.81%(绝对额减少20,050万元),主要系本季度归还加加食品集团(阆中)
有限公司短期借款外,无其他借款;
1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绝对额减少323.15万元),主要系本期未分配股利、
无借款;
12.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00%(绝对额减少732.00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上市
的发行费开支,本年未开支此项费用;
1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0.70%(绝对额减少22,402.57万元),主要系支付收购款及预付广
告款、味精采购款,募投项目建设支出。
(四)财务指标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64.29%(绝对额增加7,520.57万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
-4,176.62万元,主要系本期较上年同期植物油和味精预付款减少,以及缴纳年初应缴税费减少,本期末交上年末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数。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收购阆中市王中王食品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更名为加加食品集团(阆中)有限公
司,并取得注册号为51138100003737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11,000,000.00元,公司出资101,300,000.00
元收购100%股权,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收购完成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吸收合并长沙加加味业有限公司、长沙市九陈香醋业食品有限公司、长沙市汤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等3个子公司,公司承继3个子公司的全部资产、经营业务和债权债务,3个子公司已注销登记,公司已办妥营业范围变更等
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43010040000098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故自子公司注销之日起,不再属于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完成收购阆中市王中王食品有限公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2013 年 01 月 09 日
司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编号:2013-002)

关于完成吸收合并 3 个子公司及工商变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2013 年 03 月 30 日
更登记事项的公告                                                          编号:2013-011)




                                                                                                                  6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2012 年 01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 2011 年 02
                     卓越投资                                                            06 日-2015 年 正在履行
资时所作承诺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月 15 日
                                                                                         01 月 05 日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
                                份。

                                (1)截至本承诺书出具之日,本公司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加加
                                食品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通过加
                                加食品从事除外)。(2)自本承诺书生效之日
                                起,本公司在作为加加食品控股股东期间(以
                                下简称"承诺期间"),除本承诺书另有说明外,
                                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
                                伙、承包或租赁经营)直接或间接(通过加
                                加食品从事除外)从事或介入与加加食品现
                                有或将来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在承诺期间,本 2011 年 02
                     卓越投资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公司不以任何方式支持他人从事与加加食品 月 15 日
                                现有或将来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或活动。(4)在承诺期间,如果由于
                                加加食品业务扩张导致本公司的业务与加加
                                食品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应
                                通过停止竞争性业务、将竞争性业务注入加
                                加食品、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竞争性
                                业务或其他合法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果本
                                公司转让竞争性业务,则加加食品享有优先
                                购买权。(5)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
                                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加加食品赔偿一切
                                直接和间接损失。"

                                不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加加食品的
                                资金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1)要求加加
                                                                            2011 年 02
                     卓越投资   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月 15 日
                                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2)
                                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代其偿还债务;



                                                                                                                     7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3)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有偿或无
                                 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4)要
                                 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通过银行或非银行
                                 金融机构向其提供委托贷款;(5)要求加加
                                 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 6)
                                 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开具没有真
                                 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7)要求加加
                                 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
                                 况下以其他方式向其提供资金;(8)不及时
                                 偿还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承担担保责
                                 任而形成的债务。     积极督促加加食品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
                                 责,维护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和财产
                                 安全。       对于历史上其对加加食品及下
                                 属企业形成的占款,均业已还清并支付了资
                                 金占用费;自 2010 年 9 月起,不存在加加食
                                 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被其以借款、代偿债务、
                                 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加加食品
                                 及下属企业未发生因上述行为受到任何形式
                                 处罚或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的情形;
                                 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因上述行为被有关
                                 部门处罚,或因该等行为被任何第三方追究
                                 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的,其将对该等处罚及/
                                 或法律责任共同及连带的承担一切责任。
                                 如违反上述承诺,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
                                 切法律责任和接受监管当局的任何处分,包
                                 括但不限于启动对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
                                 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其侵占加加食品
                                 及/或下属企业的资产时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其
                                 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凡侵占资产不能以现
                                 金清偿的,通过变现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
                                 予以偿还。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
                    杨振、肖赛                                                2011 年 02
                                 份。在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平、杨子江                                                月 15 日
                                 员期间:(1)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3)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


                                                                                                                  8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票数量不超过其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的 50%。

                               (1)截至本承诺书出具之日,本人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加加食
                               品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通过加加
                               食品从事除外)。(2)自本承诺书生效之日起,
                               本人在作为加加食品实际控制人期间(以下
                               简称"承诺期间"),除本承诺书另有说明外,
                               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
                               伙、承包或租赁经营)直接或间接(通过加
                               加食品从事除外)从事或介入与加加食品现
                               有或将来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
                    杨振、肖赛 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在承诺期间,本 2011 年 02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平、杨子江 人不以任何方式支持他人从事与加加食品现 月 15 日
                               有或将来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或活动。(4)在承诺期间,如果由于加
                               加食品业务扩张导致本人的业务与加加食品
                               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则本人应通过停
                               止竞争性业务、将竞争性业务注入加加食品、
                               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竞争性业务或其
                               他合法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果本人转让竞
                               争性业务,则加加食品享有优先购买权。(5)
                               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
                               本人将向加加食品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
                               失。"

                               不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加加食品的
                               资金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1)要求加加
                               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
                               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2)
                               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代其偿还债务;
                               (3)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有偿或无
                               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4)要
                               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通过银行或非银行
                    杨振、肖赛 金融机构向其提供委托贷款;(5)要求加加 2011 年 02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平、杨子江 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 6)月 15 日
                               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开具没有真
                               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7)要求加加
                               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
                               况下以其他方式向其提供资金;(8)不及时
                               偿还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承担担保责
                               任而形成的债务。     积极督促加加食品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

                                                                                                           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责,维护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和财产
                               安全。      对于历史上其对加加食品及下
                               属企业形成的占款,均业已还清并支付了资
                               金占用费;自 2010 年 9 月起,不存在加加食
                               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被其以借款、代偿债务、
                               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加加食品
                               及下属企业未发生因上述行为受到任何形式
                               处罚或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的情形;
                               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因上述行为被有关
                               部门处罚,或因该等行为被任何第三方追究
                               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的,其将对该等处罚及/
                               或法律责任共同及连带的承担一切责任。如
                               违反上述承诺,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
                               法律责任和接受监管当局的任何处分,包括
                               但不限于启动对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占
                               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其侵占加加食品及
                               /或下属企业的资产时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其所
                               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凡侵占资产不能以现金
                               清偿的,通过变现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予
                               以偿还。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
                                                                                        2012 年 01 月
                               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 2011 年 02
                    点量一期                                                            06 日-2013 年 已履行完毕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 月 15 日
                                                                                        01 月 05 日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
                               份。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
                                                                                        2012 年 01 月
                               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 2011 年 02
                    天恒投资                                                            06 日-2015 年 正在履行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 月 15 日
                                                                                        01 月 05 日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
                               份。

                               不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加加食品的
                               资金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1)要求加加
                               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
                               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2)
                               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代其偿还债务;
                                                                           2011 年 02
                    天恒投资   (3)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有偿或无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月 15 日
                               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4)要
                               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通过银行或非银行
                               金融机构向其提供委托贷款;(5)要求加加
                               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 6)
                               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开具没有真



                                                                                                                   10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7)要求加加
                               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
                               况下以其他方式向其提供资金;(8)不及时
                               偿还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承担担保责
                               任而形成的债务。     积极督促加加食品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
                               责,维护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和财产
                               安全。      对于历史上其对加加食品及下
                               属企业形成的占款,均业已还清并支付了资
                               金占用费;自 2010 年 9 月起,不存在加加食
                               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被其以借款、代偿债务、
                               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加加食品
                               及下属企业未发生因上述行为受到任何形式
                               处罚或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的情形;
                               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因上述行为被有关
                               部门处罚,或因该等行为被任何第三方追究
                               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的,其将对该等处罚及/
                               或法律责任共同及连带的承担一切责任。如
                               违反上述承诺,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
                               法律责任和接受监管当局的任何处分,包括
                               但不限于启动对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占
                               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其侵占加加食品及
                               /或下属企业的资产时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其所
                               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凡侵占资产不能以现金
                               清偿的,通过变现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予
                               以偿还。

                               不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加加食品的
                               资金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1)要求加加
                               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
                               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2)
                               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代其偿还债务;
                               (3)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有偿或无
                               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4)要
                               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通过银行或非银行
                                                                           2011 年 02
                    点量一期   金融机构向其提供委托贷款;(5)要求加加                  长期有效    已履行完毕
                                                                        月 15 日
                               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 6)
                               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开具没有真
                               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7)要求加加
                               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
                               况下以其他方式向其提供资金;(8)不及时
                               偿还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承担担保责
                               任而形成的债务。     积极督促加加食品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及


                                                                                                                 11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
                                  责,维护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和财产
                                  安全。       对于历史上其对加加食品及下
                                  属企业形成的占款,均业已还清并支付了资
                                  金占用费;自 2010 年 9 月起,不存在加加食
                                  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被其以借款、代偿债务、
                                  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加加食品
                                  及下属企业未发生因上述行为受到任何形式
                                  处罚或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的情形;
                                  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因上述行为被有关
                                  部门处罚,或因该等行为被任何第三方追究
                                  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的,其将对该等处罚及/
                                  或法律责任共同及连带的承担一切责任。如
                                  违反上述承诺,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
                                  法律责任和接受监管当局的任何处分,包括
                                  但不限于启动对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占
                                  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其侵占加加食品及
                                  /或下属企业的资产时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其所
                                  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凡侵占资产不能以现金
                                  清偿的,通过变现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予
                                  以偿还。

                                  2012 年 1 月 19 日,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
                                                                                            2012 年 01 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金归还银行贷款作出承诺:公司承诺本次偿 2012 年 01
                     公司                                                                   19 日-2013 年 已履行完毕
所作承诺                          还银行贷款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 月 19 日
                                                                                            01 月 18 日
                                  风险投资。

                                  2012 年 3 月 8 日,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作出承诺:公司承诺                    2012 年 03 月
                                                                               2012 年 03
                     公司         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                  08 日-2013 年 已履行完毕
                                                                               月 08 日
                                  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和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03 月 07 日
                                  等行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不适用。
因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
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   否
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不适用。

解决方式             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       严格履行。




                                                                                                                       12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3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0.00   至                             10.00
动幅度(%)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7,454.00   至                          8,200.00
动区间(万元)

2012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7,453.81
元)

                                               公司继续围绕“稳增长、调结构”的经营思路,对产品产销继续进行结构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整,推出高、新品种,提升毛利空间;二季度加加食品集团(阆中)有限
                                               公司将释放部分产能,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3 年 4 月 23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