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加加食品: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4-04-2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4-022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维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段维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23,217,213.78     455,791,346.40             -7.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4,123,834.61      42,376,178.61              4.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1,203,932.52      41,864,093.94             -1.58%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03,057.57     -41,766,208.15            102.4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18          5.5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                   0.18          5.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0%                2.46%             0.04%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442,139,748.87 2,120,550,018.72               15.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789,988,049.41 1,745,864,214.80                2.5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收到市农业局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贴
                                               息资金 200 万元,宁乡县财政局农业专项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资金 8 万元;长沙市能源局 2012 节能减排
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
                                               奖励金 60.195 万元;2013 年度经开区目标
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              2,974,950.00
                                               管理考核奖励 6 万元;长沙市商务局(机
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
                                               关)湘品出湘 0.3 万元;宁乡经济开发区税
政府补助除外)
                                               收目标奖 3 万元;阆中经信局技改项目资
                                               金 20 万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14,297.91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40,750.00
合计                              2,919,902.09                       --


                                                                                                3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
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4,209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股份状
                                            例                               数量
                                                              数量     态
                          境内非国有
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                      40.05% 92,283,840 92,283,840 质押           58,800,000
                          法人
湖南天恒投资管理有限      境内非国有
                                           5.16% 11,880,000 11,880,000 质押           11,880,000
公司                      法人
嘉华卓越(天津)股权投 境内非国有
                                           4.82% 11,113,821               0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
嘉华致远(天津)股权投 境内非国有
                                           3.35%   7,728,160              0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其他             2.86%   6,585,713              0
-018L-FH002 深
嘉华优势(天津)投资企 境内非国有
                                           2.68%   6,177,079              0
业(有限合伙)         法人
杨子江                    境内自然人       2.16%   4,968,000     4,968,000 质押         4,968,000
深圳市鼎源成长投资合      境内非国有
                                           2.05%   4,725,600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
长沙盈盛投资管理有限      境内非国有
                                           1.31%   3,024,000
公司                      法人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          其他             1.18%   2,715,876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嘉华卓越(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1,113,821 人民币普通股 11,113,821
伙)
嘉华致远(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7,728,160 人民币普通股          7,728,160
伙)

                                                                                                    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
                                                    6,585,713 人民币普通股       6,585,713
红-018L-FH002 深
嘉华优势(天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6,177,079 人民币普通股       6,177,079
深圳市鼎源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725,600 人民币普通股       4,725,600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                                    2,715,876 人民币普通股       2,715,87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
                                                    2,304,972 人民币普通股       2,304,972
红-018L-FH001 深
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1,924,749 人民币普通股       1,924,749
TEMASEK FULLERTON ALPHA PTE LTD                     1,607,850 人民币普通股       1,607,850
                                         杨子江持有卓越投资 20.2%的股权,是本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嘉华卓越、嘉华致远、嘉华
                                         优势的委派代表同为公司前董事宋向前;鼎源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投资的委派代表为公司前董事汤毅;天恒投
                                         资、盈盛投资为本公司骨干员工投资设立。除
                                         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情况。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不适用。
(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5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绝对额减少2,000万元),主要系本期收
回开放式基金2,000万元所致。
2)应收票据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104.3%(绝对额增加2,663.69万元),主要系本期增加采
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所致。
3)应收账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23.47%(绝对额增加2,151.32万元),主要系本期大包
装味精货款期末未收回所致。
4)预付账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6.60%(绝对额增加11,383.50万元),主要系期末预付
味精、植物油等大宗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5)应收利息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2.03%(绝对额增加81.25万元),主要系本期计提募
集资金定期利息所致。
6)其他应收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64.65%(绝对额增加275.95万元),主要系本期为
筹备2014年度经销商会议借支173.80万元、采购业务周转金借支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7.26%(绝对额减少769.19万元),主要系本期期
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8)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00%(绝对额增加15,400万元),主要系本期对合
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投资15,000万元所致。
9)工程物资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4.59%(绝对额增加182.83万元),主要本期募投项目
采购工程物资增加所致。
10)短期借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00%(绝对额增加9,000万元),主要系本期增加建设
银行一年期贷款4,000万元,中信银行一年期贷款5,000万元所致。
11)应付票据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04.44%(绝对额增加18,800万元),主要系本期增加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大宗原材料18,800万元所致。
12)应交税费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7.81%(绝对额减少1,500.94万元),主要系本期缴纳
上年12月的税金所致。
13)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93.46%(绝对额增加972万元),主要系本期增
加与资产项目有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2、合并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7.07%(绝对额减少128.66万元),主要系本期
应交增值税减少,营业附金及附加相应减少所致。
2)财务费用项目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4.94%(绝对额增加387.73万元),主要系本期募集资
金减少,利息收入相应减少所致。
3)投资收益项目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0%(绝对额增加17.63万元),主要系本期国债逆回
购产生的收入所致。
4)营业外收入项目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64.36%(绝对额增加190.90万元),主要系本期政
府补助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9.83%(绝对额减少25.42万元),主要系本期捐赠减少
所致。

                                                                                            6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本期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2.20%(绝对额减少12,638.10
万元),主要系本期植物油销售量下降,支付油脂类采购款减少以及大宗材料采用银行承兑
汇票支付所致。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本期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01.38%(绝对额增加5,782.01
万元),主要系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5,000万元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本期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02.40%(绝对额增加4,276.93
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采购材料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本期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00%(绝对额增加17.63万元),
主要系本期国债逆回购产生的收入所致。
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本期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3.22%(绝对额减少29,411.74
万元),主要系本期较上年同期定期存款减少所致。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本期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2.67%
(绝对额减少9,872.81万元),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7)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本期较上年同期数增加85.70%(绝对额增加7,107万元),主要系本
期对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投资15,000万元所致。
8)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本期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绝对额减少20,000万
元),主要系本期较上年同期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减少所致。
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本期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4.19%(绝对额减少6,628.30万
元),主要系本期募集项目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1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本期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00%(绝对额增加9,000万元),主要系
本期增加短期借款9,000万元所致。
11)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本期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2.92%(绝对额减少2,618万
元),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政府往来款3,590万元所致。
12)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本期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00%(绝对额增加12.58
万元),主要系本期增加短期借款利息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本期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00%(绝对额增加9,959.42万
元),主要系本期增加短期借款9,000万元所致。
14)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项目本期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2.46%(绝对额减少7,608.05万
元),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减少所致。

二、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2012 年 01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湖南卓越投                        2011 年 02 月 06 日
                              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                          正在履行
资时所作承诺       资有限公司                        月 15 日 -2015 年
                              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01 月 05 日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7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
            已发行的股份。
           (1)截至本承诺书出具
           之日,本公司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外未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加加食品
           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的业务(通过加加食品
           从事除外)。(2)自本承
           诺书生效之日起,本公
           司在作为加加食品控股
           股东期间(以下简称"承
           诺期间"),除本承诺书
           另有说明外,在中国境
           内或境外,不以任何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
           并购、联营、合资、合
           作、合伙、承包或租赁
           经营)直接或间接(通
           过加加食品从事除外)
           从事或介入与加加食品
湖南卓越投                         2011 年 02
           现有或将来实际从事的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资有限公司                         月 15 日
           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在承诺期间,本公
           司不以任何方式支持他
           人从事与加加食品现有
           或将来的主营业务构成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或活动。(4)在承诺期
           间,如果由于加加食品
           业务扩张导致本公司的
           业务与加加食品的主营
           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则
           本公司应通过停止竞争
           性业务、将竞争性业务
           注入加加食品、向无关
           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竞
           争性业务或其他合法方
           式避免同业竞争;如果
           本公司转让竞争性业

                                                                         8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务,则加加食品享有优
            先购买权。(5)如上述
            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
            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
            向加加食品赔偿一切直
            接和间接损失。"
           不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
           间接占用加加食品的资
           金和资源,包括但不限
           于:(1)要求加加食品
           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垫
           付、承担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成
           本和其他支出;(2)要
           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
           业代其偿还债务;(3)
           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
           企业有偿或无偿、直接
           或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
           用;(4)要求加加食品
           及/或下属企业通过银行
           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其
           提供委托贷款;(5)要
           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
湖南卓越投 业委托其进行投资活    2011 年 02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资有限公司 动;(6)要求加加食品 月 15 日
           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开具
           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
           业承兑汇票;(7)要求
           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
           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
           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其
           提供资金;(8)不及时
           偿还加加食品及/或下属
           企业为其承担担保责任
           而形成的债务。     积
           极督促加加食品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
           照《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
           尽职地履行职责,维护
           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
           资金和财产安全。
           对于历史上其对加加食

                                                                        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品及下属企业形成的占
           款,均业已还清并支付
           了资金占用费;自 2010
           年 9 月起,不存在加加
           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
           被其以借款、代偿债务、
           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
           用的情形,加加食品及
           下属企业未发生因上述
           行为受到任何形式处罚
           或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
           何纠纷的情形;如加加
           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因上
           述行为被有关部门处
           罚,或因该等行为被任
           何第三方追究任何形式
           的法律责任的,其将对
           该等处罚及/或法律责任
           共同及连带的承担一切
           责任。     如违反上述
           承诺,其愿意承担由此
           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
           接受监管当局的任何处
           分,包括但不限于启动
           对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
           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
           即发现其侵占加加食品
           及/或下属企业的资产时
           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其所
           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凡
           侵占资产不能以现金清
           偿的,通过变现其所持
           加加食品的股份予以偿
           还。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杨振、肖赛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011 年 02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平、杨子江 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     月 15 日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
           已发行的股份。在担任

                                                                      10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1)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在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3)
           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
           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所直
           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的 50%。
           (1)截至本承诺书出具
           之日,本人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外未直接或
           间接从事与加加食品主
           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
           业务(通过加加食品从
           事除外)。(2)自本承诺
           书生效之日起,本人在
           作为加加食品实际控制
           人期间(以下简称"承诺
           期间"),除本承诺书另
           有说明外,在中国境内
           或境外,不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投资、
杨振、肖赛 并购、联营、合资、合 2011 年 02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平、杨子江 作、合伙、承包或租赁 月 15 日
           经营)直接或间接(通
           过加加食品从事除外)
           从事或介入与加加食品
           现有或将来实际从事的
           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在承诺期间,本人
           不以任何方式支持他人
           从事与加加食品现有或
           将来的主营业务构成或
           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
           活动。(4)在承诺期间,
           如果由于加加食品业务
           扩张导致本人的业务与

                                                                       11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加加食品的主营业务构
            成同业竞争,则本人应
            通过停止竞争性业务、
            将竞争性业务注入加加
            食品、向无关联关系的
            第三方转让竞争性业务
            或其他合法方式避免同
            业竞争;如果本人转让
            竞争性业务,则加加食
            品享有优先购买权。(5)
            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
            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
            人将向加加食品赔偿一
            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不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
           间接占用加加食品的资
           金和资源,包括但不限
           于:(1)要求加加食品
           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垫
           付、承担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成
           本和其他支出;(2)要
           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
           业代其偿还债务;(3)
           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
           企业有偿或无偿、直接
           或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
           用;(4)要求加加食品
杨振、肖赛 及/或下属企业通过银行 2011 年 02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平、杨子江 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其 月 15 日
           提供委托贷款;(5)要
           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
           业委托其进行投资活
           动;(6)要求加加食品
           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开具
           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
           业承兑汇票;(7)要求
           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
           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
           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其
           提供资金;(8)不及时
           偿还加加食品及/或下属
           企业为其承担担保责任
           而形成的债务。     积

                                                                       12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极督促加加食品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
            照《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
            尽职地履行职责,维护
            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
            资金和财产安全。
            对于历史上其对加加食
            品及下属企业形成的占
            款,均业已还清并支付
            了资金占用费;自 2010
            年 9 月起,不存在加加
            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
            被其以借款、代偿债务、
            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
            用的情形,加加食品及
            下属企业未发生因上述
            行为受到任何形式处罚
            或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
            何纠纷的情形;如加加
            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因上
            述行为被有关部门处
            罚,或因该等行为被任
            何第三方追究任何形式
            的法律责任的,其将对
            该等处罚及/或法律责任
            共同及连带的承担一切
            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
            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
            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监
            管当局的任何处分,包
            括但不限于启动对其所
            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占
            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
            现其侵占加加食品及/或
            下属企业的资产时立即
            申请司法冻结其所持加
            加食品的股份,凡侵占
            资产不能以现金清偿
            的,通过变现其所持加
            加食品的股份予以偿
            还。
湖南天恒投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2011 年 02 2012 年 01
                                                      正在履行
资管理有限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 月 15 日 月 06 日

                                                                       13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        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                -2015 年
            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                01 月 05 日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
            已发行的股份。
           不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
           间接占用加加食品的资
           金和资源,包括但不限
           于:(1)要求加加食品
           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垫
           付、承担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成
           本和其他支出;(2)要
           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
           业代其偿还债务;(3)
           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
           企业有偿或无偿、直接
           或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
           用;(4)要求加加食品
           及/或下属企业通过银行
           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其
           提供委托贷款;(5)要
湖南天恒投
           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 2011 年 02
资管理有限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业委托其进行投资活    月 15 日
公司
           动;(6)要求加加食品
           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开具
           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
           业承兑汇票;(7)要求
           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
           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
           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其
           提供资金;(8)不及时
           偿还加加食品及/或下属
           企业为其承担担保责任
           而形成的债务。     积
           极督促加加食品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
           照《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
           尽职地履行职责,维护
           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

                                                                       1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资金和财产安全。
                          对于历史上其对加加食
                          品及下属企业形成的占
                          款,均业已还清并支付
                          了资金占用费;自 2010
                          年 9 月起,不存在加加
                          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
                          被其以借款、代偿债务、
                          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
                          用的情形,加加食品及
                          下属企业未发生因上述
                          行为受到任何形式处罚
                          或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
                          何纠纷的情形;如加加
                          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因上
                          述行为被有关部门处
                          罚,或因该等行为被任
                          何第三方追究任何形式
                          的法律责任的,其将对
                          该等处罚及/或法律责任
                          共同及连带的承担一切
                          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
                          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
                          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监
                          管当局的任何处分,包
                          括但不限于启动对其所
                          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占
                          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
                          现其侵占加加食品及/或
                          下属企业的资产时立即
                          申请司法冻结其所持加
                          加食品的股份,凡侵占
                          资产不能以现金清偿
                          的,通过变现其所持加
                          加食品的股份予以偿
                          还。
                          2014 年 1 月 29 日,经公
                          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合            2014 年 01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兴(天津)股权投资基 2014 年 01 月 29 日
                   公司                                               正在履行
所作承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月 29 日 -2015 年
                          作出承诺:此项投资后            01 月 28 日
                          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
                          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15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
                                   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
                                   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不适用。
有)

三、对 2014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
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0%     至                         15%
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7,825     至                        8,998
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7,824.77
的净利润(万元)
                                   公司坚持差异化经营理念,进一步实施“大单品”战略,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聚焦“面条鲜”、“原酿造”酱油,集中优势资源,单点
                                   突破,提升盈利能力。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振
                                                                               2014年4月28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