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5-02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维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段维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57,460,185.24 423,217,213.78 8.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3,015,172.05 44,123,834.61 20.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2,918,549.79 41,203,932.52 28.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85,698.60 1,003,057.57 -81.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10 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0.10 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0% 2.50% 0.50%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246,330,772.07 2,298,036,900.71 -2.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793,529,630.74 1,740,514,458.69 3.0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项目 说明 额 收到财会信息补助资金 5 万元;2014 年度经开区园区企业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 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奖励 5 万元;2014 年度经开区支持企 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390,000.00 业建设专门的产业展示厅奖励 20 万元;2014 年市级环境保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护专场资金(宁乡县环境保护局)5 万元;税收目标奖(宁乡县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 万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155,810.44 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7,567.30 合计 96,622.2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3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0,315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05% 184,567,680 质押 184,354,000 吉安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16% 23,760,000 质押 23,760,000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 节好雨资本市场 11 号集合资 其他 3.06% 14,115,500 金信托 杨子江 境内自然人 2.16% 9,936,000 9,936,000 质押 9,936,00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个人分红 其他 1.82% 8,376,872 -018L-FH002 深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一组合 其他 1.30% 6,000,039 深圳市鼎源成长投资合伙企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8% 5,451,200 业(有限合伙) 中国银行-南方高增长股票 其他 1.04% 4,800,080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5% 3,016,702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 其他 0.65% 2,999,852 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 184,567,680 人民币普通股 184,567,680 吉安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3,7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760,000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雨资本市场 11 号集合 14,115,500 人民币普通股 14,115,500 资金信托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8,376,872 人民币普通股 8,376,872 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018L-FH002 深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一组合 6,000,039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39 深圳市鼎源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51,200 人民币普通股 5,451,200 中国银行-南方高增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800,080 人民币普通股 4,800,08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16,702 人民币普通股 3,016,702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999,852 人民币普通股 2,999,852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雨 20 号集合资金信托 2,440,475 人民币普通股 2,440,475 卓越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杨子江持有卓越投资 20.2%的股权,是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天恒投资为本公司骨干员工投资设立,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源投资的委派代表为公司前董事汤毅。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情形。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5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8.99%(绝对额减少19,109.69万元),主要系支付募投和自建项目工程及设备款、归还 银行贷款、支付票据款所致; 2)应收票据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9.01%(绝对额减少468.40万元),主要系增加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付供应商货 款所致; 3)其他应收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96.07%(绝对额增加107.46万元),主要系本期员工借支备用金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4.69%(绝对额减少421.02万元),主要系本期期末待抵扣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5)应付票据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94.25%(绝对额减少9,451.00万元),主要系支付到期承兑汇票1亿元所致; 6)应付帐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50.10%(绝对额增加3,472.32万元),主要系应付募投项目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2、合并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69.70%(绝对额增加67.45万元),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影响附加税增加 所致; 2)管理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0.35%(绝对额增加691.90万元),主要系本期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213.38%(绝对额增加276.63万元),主要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减少和短期借款利息增 加所致; 4)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540.22%(绝对额增加624.12万元),主要系本期对外投资的合兴(天津)股权投资的 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6.93%(绝对额减少266.93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6)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2.07%(绝对额增加5.72万元),主要系本期对外捐款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1.13%(绝对额增加13,849.42万元),主要本期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加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45.69%(绝对额增加2,690.31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回承兑保 证金2,008.40万元所致;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81.80%(绝对额增加21,770.89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的材料 款和票据款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5.85%(绝对额减少5,266.08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的承兑 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476.90万元所致; 5)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553.22%(绝对额增加97.53万元),主要系理财产品的利息收益增加所 致; 6)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81.25%(绝对额增加8,159.75万元),主要系本年募集资金定期 存款103,000.00万元接近三个月内到期收回到期转回活期存款所致; 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59.89%(绝对额增加9,649.17万元),主要 系支付新厂工程款及设备款所致; 8)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绝对额减少15,400.00万元),主要系本期无对外投资所致; 9)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00.00%(绝对额增加1,000.00万元),主要系转为定期存款 1,000.00万元所致; 6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00%(绝对额减少972.00万元),主要系本期未收到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1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048.59%(绝对额增加383.61万元),主要系本期支 付的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4、财务指标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1.49%(绝对额减少81.74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的材料款和票据款较上 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同业竞争承诺内容如下:(1)截至本承诺书出具之日, 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 加加食品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通过加加食 品从事除外)。(2)自本承诺书生效之日起,本公司在 作为加加食品控股股东期间(以下简称""承诺期间""), 除本承诺书另有说明外,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不以任 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 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直接或间接(通过加加 食品从事除外)从事或介入与加加食品现有或将来实 际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3)在承诺期间,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支持他人 从事与加加食品现有或将来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4)在承诺期间,如果由于加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2011 年 02 卓越投资 加食品业务扩张导致本公司的业务与加加食品的主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资时所作承诺 月 15 日 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应通过停止竞争性业务、 将竞争性业务注入加加食品、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转让竞争性业务或其他合法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果 本公司转让竞争性业务,则加加食品享有优先购买权。 (5)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 司将向加加食品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资金占用 承诺内容如下:不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加加 食品的资金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1)要求加加食 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2)要求加加食品及/ 或下属企业代其偿还债务;(3)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 属企业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 (4)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 7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融机构向其提供委托贷款;(5)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 属企业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6)要求加加食品及/或 下属企业为其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 票;(7)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在没有商品和劳 务对价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其提供资金;(8)不及时 偿还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 的债务。 积极督促加加食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 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维护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 和财产安全。 对于历史上其对加加食品及下属 企业形成的占款,均业已还清并支付了资金占用费; 自 2010 年 9 月起,不存在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 被其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 情形,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未发生因上述行为受到任 何形式处罚或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的情形;如 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因上述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 或因该等行为被任何第三方追究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的,其将对该等处罚及/或法律责任共同及连带的承担 一切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 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监管当局的任何处分,包括但不 限于启动对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占用即冻结""的 机制,即发现其侵占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的资产时 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凡侵占资 产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 份予以偿还。"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 2012 年 1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 2012 年 01 月 6 日至 卓越投资 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 履行完毕 月 06 日 2015 年 1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 月5日 的股份。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 2012 年 1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 2012 年 01 月 6 日至 天恒投资 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履行完毕 月 06 日 2015 年 1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 月5日 行的股份。 资金占用承诺内容如下:不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 占用加加食品的资金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1)要 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2)要求加加 2011 年 02 天恒投资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代其偿还债务;(3)要求加加食品 月 15 日 及/或下属企业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给其 使用;(4)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通过银行或非 银行金融机构向其提供委托贷款;(5)要求加加食品 8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及/或下属企业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6)要求加加食 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 兑汇票;(7)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在没有商品 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其提供资金;(8)不 及时偿还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承担担保责任而 形成的债务。 积极督促加加食品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维护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 资金和财产安全。 对于历史上其对加加食品及 下属企业形成的占款,均业已还清并支付了资金占用 费;自 2010 年 9 月起,不存在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 资金被其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 用的情形,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未发生因上述行为受 到任何形式处罚或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的情 形;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因上述行为被有关部门 处罚,或因该等行为被任何第三方追究任何形式的法 律责任的,其将对该等处罚及/或法律责任共同及连带 的承担一切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其愿意承担由此 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监管当局的任何处分,包 括但不限于启动对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占用即冻 结"的机制,即发现其侵占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的资 产时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凡侵 占资产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其所持加加食品 的股份予以偿还。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 2012 年 1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 月 6 日至 杨振、杨子 2012 年 01 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 2015 年 1 履行完毕 江、肖赛平 月 06 日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 月5日 的股份。 在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1)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杨振、杨子 股份总数的 25%;(2)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 2012 年 01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江、肖赛平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月 06 日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票数 量不超过其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50%。 "同业竞争承诺内容如下:(1)截至本承诺书出具之日, 本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加 加食品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通过加加食品 杨振、杨子 从事除外)。(2)自本承诺书生效之日起,本人在作为 2011 年 02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江、肖赛平 加加食品实际控制人期间(以下简称""承诺期间""), 月 15 日 除本承诺书另有说明外,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不以任 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 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直接或间接(通过加加 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食品从事除外)从事或介入与加加食品现有或将来实 际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3)在承诺期间,本人不以任何方式支持他人从 事与加加食品现有或将来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4)在承诺期间,如果由于加加 食品业务扩张导致本人的业务与加加食品的主营业务 构成同业竞争,则本人应通过停止竞争性业务、将竞 争性业务注入加加食品、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 竞争性业务或其他合法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果本人 转让竞争性业务,则加加食品享有优先购买权。(5) 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 加加食品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资金占用承诺内 容如下:不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加加食品的 资金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1)要求加加食品及/或 下属企业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2)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 企业代其偿还债务;(3)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4)要 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向其提供委托贷款;(5)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 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6)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 业为其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7) 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 况下以其他方式向其提供资金;(8)不及时偿还加加 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积极督促加加食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 责,维护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和财产安全。 对于历史上其对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形成的占款,均 业已还清并支付了资金占用费;自 2010 年 9 月起,不 存在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被其以借款、代偿债 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加加食品及下 属企业未发生因上述行为受到任何形式处罚或与任何 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的情形;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 业因上述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因该等行为被任何 第三方追究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的,其将对该等处罚 及/或法律责任共同及连带的承担一切责任。如违反上 述承诺,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 监管当局的任何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启动对其所持加 加食品的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其侵占加 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的资产时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其所 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凡侵占资产不能以现金清偿的, 通过变现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予以偿还。"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公司 2014 年 1 月 29 日,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2014 年 01 2014 年 1 履行完毕 10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所作承诺 会审议通过投资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月 29 日 月 29 日至 (有限合伙)作出承诺:此项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 2015 年 1 不使用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 月 28 日 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不适用 有) 三、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0.00% 至 30.00%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8,152 至 10,598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8,152.49 公司坚持推进实施“大单品战略”,重点推广“面条鲜”、“原酿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造”等高毛利产品及新产品,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同时加强植 物油等产品的销售力度。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振 2015 年 4 月 23 日 11